汪清的手在发抖。
步枪的准星,来回摇晃,却始终无法瞄准。
饭店外,刚刚叫嚣的那个留着络腮胡的白人中年。
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
他站在皮卡车车顶,大声嘶吼。
“那个婊子在喊什么?”
“她用中文喊得什么?”
“捂住她的嘴,别让她话,把她拖进车里。”
……
汪清的手抖得更加厉害了。
但她知道,自己再不开枪,就没有开枪的机会了。
因为宁星璨,眼看着,就要被这些畜生,拖进车里。
她深呼一口气,逼迫自己的手,别再抖动。
而就在她终于下定决心,要扣动扳机的时候。
街道的一侧,忽然传来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
伴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
一辆蓝色的敞篷跑车,“砰”的一声,撞在被那群白人包围的,破旧的肌肉皮卡车上。
敞篷车的前半个车身,直接被撞得变形。
破旧的皮卡肌肉车,也往后滑行了几米。车的侧身凹陷。皮卡车的另一侧则撞在了街道的路灯柱上,车门彻底卡死。
站在皮卡车上的白人,躲闪不及。
由于惯性,从肌肉车的车顶直接摔了下去,在地上滚了好几米。
刚刚聚集在一起的白人,也因为那辆突然杀进来的敞篷车,被迫散开。
但那群白人在愣了一瞬后,立刻反应过来。
他们愤怒的围住那辆蓝色敞篷车。
只能坐两个饶敞篷车上,竟然挤着三个人。
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以及……两个亚裔!?
围过来的这些极端白人,拿着棒球棒,没了子弹的霰弹枪,还有铁镐,一边叫骂着,一边就要抬起武器,往敞篷车上砸。
“shit(狗屎)谁给你们的胆子?”
“滚下来。你们这群黄皮猴子。”
“你们这群卑贱的黄皮老鼠,竟然还敢主动冒头。”
……
可很快,那群叫骂的红脖子们,就安静了。
因为敞篷跑车驾驶位,负责开车的高大的白人站了起来。
他从后腰的位置,掏出来一支大口径霰弹枪。
他毫不犹豫的对着一旁的一个举着棒球棍子的白人,来了一枪。
“砰”的一声巨响。
提着棒球棍子的年轻白人,全身被炸出大片鲜血。
霰弹枪,是近距离热武器,虽然射程短,但能将许多弹丸、箭等成束射向目标!霰弹枪的枪管粗、口径大、无膛线、近距离目标被击中后会成蜂窝状!
被霰弹枪打中的那个白人,此时的身体就像一个血红色的蜂窝,倒在地上。
开枪的白人壮汉,自然是林悠的血傀——艾克斯。
那把霰弹枪,是他在这辆敞篷车里找到的。
这辆车的原主人——那个在猎人角嗑药嗑得晕死过去的白人,明显也是一名帮派分子!
艾克斯打死一个人后,没有停手。
而是把枪口再次抬起。
旁边的那些白人,都愣住了。
这一晚上的烧杀抢掠,他们红脖子白人,虽然有人在和那群有色人种的交火中负伤,但始终没有人死亡……
他们今晚,虽然打砸抢烧,侮辱妇女,种族歧视;但他们仍然觉得,自己是遵纪守法的美利坚好公民。有错的都是这些该死的非法移民,他们就不应该移民来到美利坚。
可现在,他们的同胞被人直接打死了。
开枪打死他们同胞的,竟然是另一名白人。
这群红脖子,极端白人,眼中露出胆怯,愤怒,惊恐,等等复杂的情绪。
而就在这时。
一个身上有淤青的,留着络腮胡的白人男性,把周围的白人拨开,走到了艾克斯的前面。
他不怕艾克斯手里的霰弹枪,因为他手里举着一把springfieldxd大口径手枪……他的身后,还有其他的红脖子白人,把手里枪抬起,枪口对准艾克斯,但是他们的枪里还有没有子弹就不知道了。
而为首的那个络腮胡白人,此刻明显怒不可遏。
他就是刚刚站在肌肉车上,用“宁星璨”跟怡园饭店里的汪清,谈判的白人。
也是这伙红脖子的首领,杰斐逊。
“shit(狗屎),该死的,你这个该死的叛徒,你竟然把你的枪,对准你的同胞。”
艾克斯的神色冰冷。
“谁他娘的跟你是同胞?”
“老子祖上是英格兰的贵族,和你们这群红脖子,才不是同胞。”
杰斐逊愣了一下,随后面色更加阴沉了。
他们这群得州的红脖子……最恨别人叫他们红脖子。
因为红脖子,在美利坚特指南方乡下白人,意思等同于白人垃圾;他们代表着贫穷落后、肮脏没文化、并且种族主义倾向严重……
杰斐逊,气得牙齿都在打颤。
但是他并没有直接开枪。
他的手枪里,还有子弹。但也只剩下两发。
但这个距离,手枪面对霰弹枪,毫无优势。
所以他必须克制自己,保持冷静。
他还想借着今这次机会,多捞几笔。
可他现在也不能撤退。
他手底下这伙人,是他好不容易凑起来的。现在勉强听从他的号令。
可是“拉德菲斯”被眼前这个该死的混账,一枪就打死了。
自己要是不找回一点面子。
没办法跟手下的这帮人交代。
杰斐逊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先不提“红脖子”,你这个杂碎,你杀了人知道吗?拉德菲斯,今年才十六岁!我们会报警的,警察不会放过你。”
艾克斯,冷漠的瞥了一眼旁边的“红色蜂窝煤”。
“哦!他才16岁,就跟着你们混了?这样的话,还是早点去见上帝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