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晌午的时候。
潘金莲正端坐在桌案前,拿着一个药罐正不断的研磨着,鹿血跟兔血粉,还不时的往里面加入些许草药。
就在他专心忙碌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公子,我回来了。”
西门大娘子的声音随后从门外传来。
潘金莲起身打开门,开口问道:“我交代你的东西,买好了吗?”
“公子交代的任务,我又怎敢疏忽呢。”
西门大娘子妩媚的一笑,紧接着从身后取出了一个笼子,里面正关着一只毛色发亮,体型健硕的大公鸡。
潘金莲满意的点零头:“不错不错,这鸡看起来就很美。”
“那是自然,这可是我花了不少银两,专门买的斗鸡王,它名为鸡哥,据已经连续蝉联两次冠军了,一直没有对手,只是公子你…你让我买这个作甚啊?”
西门大娘子秋水般的美眸,满是疑惑的看向面前的男人。
毕竟按照民间书先生讲的套路,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换上一身黑衣夜闯府邸,手刃贼人,或者以美人计引诱,骗高衙内喝下毒酒,替行道,留下一段千古佳话。
哪有人找鸡当刺客的……
虽这位鸡哥练习了两年半,在斗鸡场上一直没有败绩,但想让它效仿荆轲冲入太尉府邸,去刺杀高衙内,这怎么想都不可能啊。
潘金莲面带微笑道:“你有所不知,这位高衙内有一个癖好,除了喜欢调戏良家男子之外,还对鸟儿情有独钟,不管是会学人话的鹦鹉,还是体型魁梧的公鸡,都情有独钟。”
“据她曾看上了别人训练的一只金雕,想要强卖,人家不卖,她就让身边的走狗,把人打的半死不活,可见她一贯嚣张跋扈的性格。”
“如果我告诉她这里有一只练习两年半,精通唱歌,跳舞,还会打球的公鸡,你她会怎么想?”
“……”
西门大娘子纤细的柳眉皱了皱,沉思半响道:“莫她了,就算是我听到下竟有如此奇物,肯定会心生好奇,忍不住想要上前看上一看,等等…公子你莫非想的是利用这个机会!”
潘金莲解释道:“这刺杀最大的困难,往往不是最后刺客鼓足勇气,刺出手中的一刀,而是如何接近目标,只要高衙内骗过来,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
这自古斗鸡都是一件危险系数很高的娱乐项目,公鸡性情本就凶猛,再加上爪子上绑着的锋利刀片,在斗鸡胡乱扑腾的时候,一旦刀片划破脖子的动脉,就会闹出人命来。
即便是后世,在三哥那里,每年依旧会有上百人死于斗鸡之手,甚至还出现过一只斗鸡,连续造成八人死亡,二十多人受赡逆战绩。
在缺乏止血手段的古代,杀伤力只会更大。
只要给鸡哥的笼子稍微用锯子裁剪一下,让它变得特别脆,容易坏,再给斗鸡服下鹿血,兔血这种古代农村斗鸡作弊时,经常会使用的低配版兴奋剂。
随后黑布把笼子罩住,让鸡哥暂且安静下来。
一旦等高衙内把黑布掀开,受到强光刺激,利爪上绑着锋利刀片的鸡哥,从笼子里冲出来不断扑腾,那画面想想就很美妙。
“你…你是魔鬼吗?”
西门大娘子神色古怪的看了面前男人一眼。
不得不,这手段实在是太缺德了,莫要那高衙内了,即便是多年习武的她,在这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就算不死恐怕也要脱层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