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他正爬在顾家院子外面的一棵树上,翘着二郎腿乘凉,裴浩南喊他,他也没应,用看“傻瓜”一样的眼神看了一眼裴浩南。
裴浩南一眼了然,转头和林云初道,“是的。大哥在骂我,骂我,这也需要问。”
“……”
林云初,这兄弟之间还挺有默契的。
既然如此,那就开干。
烧热水。
宰鸭子。
烫鸭子,拔鸭毛。
所有人都参与了进来,谷秋红也来了。
她干活麻利,速度非常快,因为她的加入,两只鸭子很快就处理好了。
“三嫂,这鸭子咱们一般怎么煮?”
“都行,煮汤,干炒,都是可以的。只是我不知道你们越市那边怎么做。”
谷秋红问。
“我们那边比较喜欢做的是仔姜鸭,我看家里有不少仔姜,要不,今天就试试仔姜鸭?”
林云初询问所有人意见。
“好呀,好呀!”裴银瑶拍手。
“我同意!”裴浩南点头。
“那我也同意!”裴聿城立马赞成。
娘做的鸭子,肯定很好吃。
谷秋红看着林云初白白嫩嫩、犹如香葱一样细长的手指,心头有些疑惑,她家小姑子这娇滴滴的人,真能做出来吗?
“我觉得可以。”
心头虽有疑惑,她还是点了点头。
毕竟孩子不是她的,鸭子不是她抓的。
怎么做是他们的自由。
她帮忙打下手就好。
“那行!今天让你们尝尝我的大菜手艺。”
林云初再次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谷秋红非常配合,动作利落地帮她将所有配菜准备好。
生姜削好皮,切成薄片。
洗好辣椒后切好备用。
林云初本想在里面加香菇,但公社没香菇,最后他们用茄子代替。
配料准备完成后,林云初拿着菜铲从油缸里舀了一勺猪油,锅热下油,而后翻炒早就剁好的鸭肉。
野鸭肉比家养的要紧实,肉炒至金黄之后,林云初舀了一勺水,准备闷半个小时。
谷秋红一边烧火,一边看林云初炒菜,看得一愣一愣的。
她知道林云初早晨做了炒饭,但她没想到林云初做菜的会这么熟练。
在他们家,林可可是从来不下厨房的。
一家人出去干活,林可可呆家里,也是没饭吃的。
林可可从小身体不好,要死不活好多年,吴薇茵见她体弱多病,也依着她,从不让她干家里的活。
家里喂鸡喂鸭煮饭炒菜扫地之类的活,她一点都不干。
她每天热衷的事就是,躲屋子里不晒太阳,说不晒太阳,自己就会变白。
没事的时候,她会将黄瓜切成碎片,贴脸上,说这样会美白。
那手除了洗自己脸和衣服,其他时候,都踹兜里,说手边粗糙就不好看了。
林可可虽然从不做工不干活,但她也没发现林可可皮肤有多好看,她脸依然黑黑的,粗糙的,和林云初相比,简直就是泥和云的差别。
她那手也黑黢黢的,不像林云初这样又细又长,白嫩细滑。
所以她才惊讶,林云初这肌肤,这柔软白皙手指,她以为林云初从未干过活。
“小姑子,你在城里,真的经常干活吗?”
“对啊。”林云初点头,“林家人都很忙,我上学回家后如果很早,家里家务都是我干的。”
“大小姐干家务?林家没请保姆吗?”
谷秋红更好奇。
林云初笑了起来,道,“林家以前还算可以,算得上大户人家,后来,其实也就一般。”
林家爷爷在世的时候,头衔挺高的,风光了几年,但没几年就去世了。
林家爷爷一去世,林家一落千丈,以至于林志峰退伍回来,连个好工作都没安排上。
这些年,林家自吹家大业大,依附的不过和司家的关系。
“当然,现在可能一般都算不上。”
林云初不咸不淡的道。
按理说,林可可和司哲彦两人婚事定下来后,司家碍着林可可孙媳妇的面子,怎么说都要捞王秀君一把,但这好些天过去了,她却没听到任何关于王秀君出来的消息。
难道她判断出错了?
谷秋红顿时笑了起来,“那在咱们家长大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可可小姑子,日子可能不太好过哦。”
“……”林云初抬了抬眼眸,笑得意味深长。
此刻的林可可,日子过得确实很抓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