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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有人想投资


  清晨。  唐有志摸了摸身旁,只剩一丝余温,佳人已去。  弟弟?  对于高媛媛想要弟弟的想法,唐有志是充分的满足了她的要求,只不过这个弟弟有点顽皮,跟她玩到了很晚。  以至于唐有志罕见的晚醒了,预想的早晨唤醒晨练服务没有送达。  唐有志给打了一个电话,没有接通。  搞不懂这位姐姐的想法,算了!  ······  元长厚茶庄。  唐有志又见到了沈浩波这位文化商人。  “金庸先生同意给写序?有什么条件?”唐有志开口问道。  因为沈浩波这位文化商人又约他见面了,还跟他说金庸同意帮忙给《天下第一》写一个序。  “金庸先生没有其他的条件。”沈浩波摇头说道。  “没有条件,怎么会答应?”唐有志好奇的问道。  他不相信是因为《天下第一》这本书好,沈浩波给金庸推荐过去后,金庸一看大为吃惊,于是决定提携他这个后辈,给他写一个序。  就算是华娱小说也不敢这么写。  “金庸先生没有条件,不代表其他人没有条件?把书推荐给金庸先生的中介人有条件!”沈浩波解释道。  唐有志有时候挺恨这种说话说一截不说了,然后等着人当捧哏问他。  还好沈浩波没有让唐有志非要当这個捧眼,接着说道,“于品海先生想投资你的电影?”  “等等?于品海是谁?”  突然插出这么一个人,让唐有志有些懵。  “于品海是金庸先生的接班人。”沈浩波说道。  “也是一个写小说的?”  “不是,于品海先生是一个商人,金庸先生的《明报》就是转给了他。”沈浩波笑着说道。  “转给了他,他是金庸先生的儿子啊?”唐有志直接问道。  “不是,不过说是长的跟金庸先生的儿子有点像,这位于先生也不是一般人”沈浩波摇头笑着说道。  “也不是转给他,只是《明报》被他收购了,说是被收购,其实跟送给他没有区别,有媒体曾计算过,于品海若想要收购明报50%的股权,需要付出4.53亿港币,凭借他的经济实力几乎不可能达成这一目标。”  “出手相助的无疑是金庸,1991年1月23日,“明报企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两个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市值接近10亿,1991年度盈利约1亿元港币。金庸则任董事长并签订三年服务合约。”  “随后,于品海与金庸先生共同组建明智控股公司,由于品海担任大股东。1991年12月,双方首次交易,明智控股收购明报超过50%的股份。此后,双方不断互相收购,自1994年12月起,分五次将明报转让给于品海。”  “如此一来,于品海仅从银行贷款1.13亿港元便成为了明报的大股东。有媒体报道称,金庸仅其中两次注资金额就高达3.4亿元。”  “最有趣的就是,……于品海一分钱没花,还“白赚”了9000多万。”  “这不是亲儿子胜是亲儿子了啊!”唐有志听完感叹的说道。  “不过他办报纸,怎么想着投资我的电影啊?他投资港岛电影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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