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老陈头!今日不载客就回家啊,这一来一回,不亏啦?”
“哎呀,摆了一辈子渡啦,也该休息了。”
“啥,你不干啦?”
“是啊,前不久儿媳妇又添了个孙女,回家带孩子去咯!”
“恭喜恭喜!又添一掌上明珠啊!”
“起船咯,呦嘿!打鱼回家,咯嘿!……”
艄公唱起号子,开着空船往南疾速而去。
熟人挠挠头,十分不解:
“添个孙女而已,犯得着这么高兴吗?”
另一头,宋鹤卿七拐八拐,顺利走进了死胡同。
他站在原地,后面的三兄弟,也终于追了上来。
“跑啊,我叫你跑,怎么不跑啦?”
宋鹤卿回头,板着脸,眼神犀利,却因为外貌没有多少威慑力,反而显得有点装腔作势:
“我等你们呢。”
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胖老大笑着说:
“等我们?你怕是失心疯了,乖乖听话,我们让你少受点皮肉之苦。”
两个瘦子摩拳擦掌,慢慢靠了过去,却很快察觉到不对劲。
怎么浑身没劲?
可这时,他们已经为时已晚。
三人突然像没了骨头一样,瘫软在地。
他们的意识却是十分清晰,现在也明白了,兄弟几个是碰到了硬茬子。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宋鹤卿缓步走到三人身边,居高临下地俯视他们。
“这软骨香真好用。”
“不过,要怎么惩罚你们呢?”
少年的声音如同山间的冰泉,异常清澈,却也寒冷刺骨。
宋鹤卿掏出一个小竹筒,打开来,一只小拇指大的黄蜂,落在他手上。
就像介绍自己得意的作品一样,他缓缓道:
“这是蛊虫的一种,叫寄生蜂,非常可爱的小东西。它会把自己的卵产在生物的体内,然后卵会孵化,跟蛆一样的幼虫,会一点一点……一点点地啃光你身体。”
“先是血肉,然后是筋健,最后是脑髓……”
他的语气轻柔绵长,却听的三兄弟眼泪汪汪。
现在,他们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
“对了,它们不喜欢吃皮噢!一般掏空一个人,只需要七天,最后会剩下一张完整的皮和骨架。”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意思?”
“呵呵呵……”
9527:妈耶!反派大佬就是不一样,真变态!折磨王。
三兄弟哪里还有反抗的余地。
刚刚那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谁知道是一头披着羊皮的大灰狼,不对,是阎王爷!
可惜一切都晚了。
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寄生蜂,飞到耳朵里,一阵刺痛后,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往里爬。
头皮瞬间一紧,后背冒出冷汗。
完了!一切都完了!
做完这一切后,宋鹤卿镇定自若地走出了小巷。
“9527,给我查查,这镇南府的士兵有没有参与之前的灭族行动。”
9527:“大佬,你不北上啊?”
“你不是说,允许杀死所有参与的人吗?”
“是啊!可是……”
宋鹤卿没给它说完的机会:
“那周允乾不辞千里来到这,总不可能都是从北方带来的人,也许他在这镇南府借了兵。”
9527:“你说的有道理,我马上查询一下。”
片刻后:“查到了,镇南府这边的确调遣了一队弩箭手,共三十人前去助阵,族中大祭司就是被弩箭所杀。”
宋鹤卿点点头:
“嗯,好戏就从这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