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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2 章 祭佛3

在檀香燃烧的间隙之间,林夜白周围的环境倏然变换,他站在金色莲花上,身前不远处,巨大的佛像低头,似在观察这个上供者。

“你求什么?”佛像开口。

“我要离开这个世界。”林夜白观察着突然开口的佛像。

这已经不再是慈恩寺,处处都是金莲。佛像散发着万丈金光,慈眉善目,就同那些神话传说中的大佛一样,佛法无边,普渡众生。

慈恩寺中摆放的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木质佛像,表面涂了一层金箔,因为年代久远,金箔的颜色已经有些暗淡了,有的地方已经脱落,还能看到内里黑沉的木色。

“将你的筹码放在天平上。”佛像继续道。

祂的膝前也有天平,白玉制成,比普通的天平大了数百倍。普通体型的人就算站在白玉盘上也绰绰有余。

林夜白说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之后,左边天平飞快下沉,像压了一个很重很重的物件。

右边天平则被高高翘起,白玉盘上空空如也,需要林夜白把供品填补上去,直到天平两边平衡。

林夜白内心伸起一丝微妙的感应,他能交换的筹码,除了自己,还有捡来的石头、几个红薯、正在慈恩寺中虔诚跪拜的马招娣。以及马嫂子、马二狗。

这其中最为值钱的是他自己,如果站上天平,将他自己作为供品,就能得到出去的机会。

但这毫无意义,就算他站在右边天平上,能让两边平衡,出去后的那个东西真的是自己吗?

至于石头是最廉价的,就算把一座石山来也不可能让左边的天平上升多少。天平衡量的是价值,而不是重量。

至于马招娣、马二狗、马嫂子可以作为供品放上天平,林夜白推测,可能是因为他伪装的身份是马二狗的表侄,有了这重关系,才能用他们献祭。

看来这位佛像,根本不在意有没有血缘关系。只要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一层联系,就可以将彼此作为祭品献上。

如果仅仅只有这么简单,村里早就乱了。林夜白有种预感,就算把马家三口人全部丢上天平,也不能让右边天平下降多少重量。

因为他与马家人的联系不够深。马嫂子献祭马二狗,得到的肯定更多,因为她和马二狗是夫妻,两人之间因果更深。

献祭的规律已经找到了,现在只差供品。

林夜白忽然想,如果让全村的村民都叫他爸爸,再让他们跳上右边天平,两边可以持平吗?

这个方法似乎有很大的操作空间。他学过一些催眠技巧,短时间内,让他们相信自己是他们的父亲还是可行的。

魅力值高的轮回者,在催眠一道有很大的优势,更别说他还有生命之原的馈赠,是道冰蓝纹路,在右眼之下,平时被隐形,有惑人心智的功效。

如果直视印记,会堕入梦境,从此视林夜白为唯一真神,为他奉献一切。

这是自身固有的能力,如同冰封、雷霆,在副本世界仍然得以保留,虽然作用被削弱了无数遍,仍然是真实有效的。

林夜白还没有在人前用过印记的能力,总感觉那道冰蓝色印记太花里胡哨,一旦显露,他就会成为视线的中心。

“我去寻找合适的供品。”

林夜白不打算砍腿或者怎样,想直接把村里所有人都丢到白玉天平上,看两边能不能平衡。

佛像需要长远的信仰,应该让村子慢慢发展,增进人口,势必不会一瞬间杀死村里所有的村民,如果村民全部死光,这个副本地图也算废了。

反正这些村民都已经是佛像的忠实信徒,他和佛像闹翻,这些村民也是要反目的,不如提前动手。

林夜白离开这处幻梦一样的空间,重新回到慈恩寺,之前他进的香已经燃了一半。

“表哥……”马招娣本来想问问表哥求的是什么,抬头时忽然怔住。

表哥脸上是什么?像是某种特殊纹路,极其纯净的冰蓝色,像一朵花,与她见过的任何一种花不同。

妖异、诡谲,充满吸引力。

“表哥,我们快回家吧。”马招娣低头,不敢多看,她还在担心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心里却有种奇异的想法——如果表哥不愿这么早就回去,她在这里多陪陪表哥也好。

“走。”林夜白正想回去试验一下效果,马招娣还是个小姑娘,没那个必要。目前看来,印记的影响被削弱了很多层,马招娣受到的影响不大。

“我与之前有什么变化?”林夜白问。

“表哥好像变得更好看了。”马招娣想了想,有点不敢抬头看林夜白的脸。

多看几眼,就感觉自己被卖掉了。只要是表哥说的话,她都会听,不管表哥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去做。

这样的话她当然不会说出来。这种变化是在表哥上香之后才有的,难道表哥用石头做供品,打动了佛祖,佛祖就让表哥变得更好看了?

好想去试试啊。

马招娣心里很渴望,她却没有那个勇气真的去尝试。表哥之前就已经长得特别好看,或许佛祖对他有偏爱吧。普通人去尝试,完全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

马招娣走得慢,林夜白有意放慢速度,遇到村里人,还会交谈一二。

“这么晚了,怎么还在外面?”林夜白主动问路过的壮汉。

“嘿嘿嘿,我这是要去村东头孙寡妇那里偷情。”壮汉看着林夜白的眼睛,鬼使神差说了真话。说完意识到不对又打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讪笑道:

“我开玩笑呢,你们可别听到心里去。”

“其实我是去村东头找东西,白天在那儿遛弯时掉了两枚铜钱。”

“原来是这样。”林夜白微微点头,继续用眼神给他暗示,我是你的父亲,你是我的儿子。

这些村民根本不算什么正常人,性格要比活人单薄不少,壮汉盯着林夜白,继续出神。这个年轻人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越看越觉得他像自己已经过世了好几年的爹?

“算了,天黑了我就不去找了,我回去了爹……”壮汉脱口而出,抓了抓头。我为什么会叫他爹呢?

“早些回去吧。”林夜白点点头,带着一脸懵逼的马招娣继续往回走。

壮汉百思不得其解,盯着林夜白的背影,忍不住交代一声:

“爹,天黑了,您老慢点儿啊,小心脚下。”

马招娣又听到这个称呼,脚一滑,跌了一跤。难道表哥的名字里,有个字和“爹”同音?

林夜白把她拎起来抖了抖,掉下来几个红薯,马招娣的肚子也咕咕咕叫起来。

“我洗一洗,咱们生吃吧,现在生火烤红薯也来不及了。”马招娣去路边的溪流那里把红

薯洗干净,递给林夜白一个最大的。自己拿着小的,先用门牙把红薯皮啃掉,像只小仓鼠。

路上两人又遇到一个人,林夜白与那人寒暄几句,那人响亮地喊了一声爹,还在自家菜园里给林夜白摘了两条黄瓜,让他回去腌了下酒。

马招娣实在太好奇了,简直又好奇又困惑,问:“表哥你的名字里,是不是有个字叫爹?”

“嗯。”林夜白直接承认。

【瓜田里犯了错】:过于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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