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伶盗龙采取群居生活,外出集体捕猎时,并不会把大量的时间,花费在追捕猎物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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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猎物逃跑的方向,可以引导他们就像一张通往餐桌的地图,但是伶盗龙可不会真的傻乎乎的去那样做。
因为它们是出色的猎手,同样也是行走在史前白垩纪时期北美洲大陆上的绞肉机,伶盗龙族群规模庞大,数量非常多,占据的领地大多都是在茂密的丛林中。
它们是小型掠食者,隶属于温血动物,新陈代谢非常快,所以每天都需要外出捕杀猎物。
我可以毫不犹豫的说,如果我们躲进东南方向那片茂密的丛林中,借助周围茂密的环境,追杀而来的伶盗龙,在短时间内,如果不能发现我们的踪迹,或者躲藏之地,必然会快速离开,因为它们需要固定的食物来源,绝对不会在丛林中逗留太久。
因为它们族群规模庞大,每天都需要食物,绝对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寻找猎物的途中,一旦狩猎不成功,会快马加鞭到别的地方猎食。
只要这群伶盗龙离开了,我们就可以度过这次危机。
毛豆的担忧,并无道理,但矮冬瓜的一番话,让我彻底下定决心,我眯着老眼,拍了拍矮冬瓜的肩膀,飞快的说道,“好了,我看事不宜迟,咱们现在立刻动身,前往东南方向的那片茂密丛林,一直待在这片开阔的平原上,始终不是一个办法,如果被这群伶盗龙追上,我们可就真的大难临头!”
矮冬瓜早就等不及了,一脸迫不及待的说,“詹姆斯,那我们还等什么,赶紧走吧!”
毛豆皱着眉头望着我,欲言又止的说,“詹姆斯,咱们真的要前往东南方向那片茂密的丛林,万一这群狡猾的伶盗龙追上来,发现我们躲藏的位置,辛辛苦苦忙活,白费心机,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岂不是空欢喜一场···”
他似乎已经看出这并不是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要知道追杀我们的伶盗龙可是多如牛毛,能在如此之多的伶盗龙手中逃脱,那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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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摆了摆手,知道他接下来想要说些什么,快速的打断道,“毛豆,这没什么好担心的,等下要是真的被这群伶盗龙发现了我们躲藏的位置,也只怪倒霉透顶,但是被猎杀的可能性非常小,不过这种办法,是我们唯一躲避这群伶盗龙最好的方法,至少这种办法,看起来简单快捷,要比我们待在开阔的平原上,更不容易遭受伶盗龙的攻击。”
说完这句话以后,我也不废话,直接大手一挥,带领所有人,撒开脚丫子,风风火火的朝着不远处的丛林方向狂奔。
其它几个老家伙早就等的一脸不耐烦,见我下达了逃跑的指令,个个都卯足了力气,跟在我的屁股后面,紧紧握着手里的近光灯,借着微弱的光线,脚步生风,风驰电掣般,朝着前方茂密丛林快速挺进。
我提前就已经知道,东南方向的那片丛林,距离我们的营地只有三公里,急速奔跑只需要十五分钟。
此时此刻,我也不知道如何来形容我的心情,是高兴还是沮丧。
按照毛豆之前的猜测,如果这群伶盗龙太过于聪明狡猾,我们逃进东南方向的那片丛林,找到一处极为隐秘的草丛躲藏起来,依旧还是会被伶盗龙发现的话,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就像挑梁的小丑,只有必死无疑的结局。
因为伶盗龙一旦出击,就绝不会让眼前的猎物白白逃脱。
伶盗龙是猎手,而我们则是猎物。
这种极其凶狠的小型掠食者,横空出世,生活在距今约为6500万年前的白垩纪晚期,即今北美洲大陆上,因为体态轻盈,动作敏捷,以速度著称。
伶盗龙不像其它大型兽脚亚目食肉恐龙那样,单独外出捕猎,而是集体猎食,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的数量非常多,几乎可以捕杀当时地球上任意行走的植食性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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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猎物体型多大,防御力多惊人,只要伶盗龙利用数量优势,展开集体袭击,任何移动的猎物,都是它们的粮仓。
史前食肉动物,可不比现代食肉动物,伶盗龙是第一批出现在地球上的最奇葩的物种,这种奇葩之处,不仅仅只是因为它们的长相,而且还关乎到它们集体猎食的行为特征。
和现代食肉动物不同的是,伶盗龙生活在白垩纪晚期,那个时代非常遥远,当时的地球正经历着巨变,随着超级泛古大陆受地壳频繁剧烈运动的影响,开始不断分裂漂移,往地球各个方向的泛古洋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