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陛下。”朱常武来了,依然以我自代称,见到崇祯时更没有下跪,仅仅只是拱了拱手罢了。
对于朱常武的这种习惯,崇祯并没有指责,相反,他似乎反倒是习惯了。“来,快给朱卿赐座。”
王承恩狗腿般地跑来,一个软椅放在朱常武的面前。
朱常武自然不会客气,笑着还表扬了一下王承恩,“不错,小恩子手脚够麻利的。”
“哼!”王承恩转身就走,重新回到了崇祯的身边。别看他表面上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可实际上,他是十分感谢朱常武。若不是此人的话,怕是他和皇爷现在坟前都要长草了。
无视朱常武与王承恩的互动,崇祯语气有些着急的说着,“朱卿,可否把一战之过程讲给朕来听听。”
“当然没有问题。”朱常武来,就是要说这个事情的。
既然是打了胜仗,那就要宣扬。像是什么做了好事不留名,这样的事情是不会在他的身上出现。
相反,他还要用着夸张的说法为大明士兵们邀功,他要让崇祯知晓,这一战胜利是五万明军全体将士搏命的结果。
他要让崇祯知晓,明军打了胜仗,主要的功劳就是士兵不惧生死且敢战而得。非是什么文臣的运筹帷幄、什么天幸大明,皇恩浩荡所致。
若真是皇恩可以沐浴一切,那又哪里来的流匪之乱呢?
朱常武开吹了!
不,朱常武开讲了。以讲故事的方式,把战场之上的局势说的是十分凶险,其中还不忘记夸大了闯贼的作战能力,像是什么敌人中有身高十尺的巨汉,眼如铜锣般大小,开口一吼就可以震碎人之耳膜等等。
夸大敌人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突出自己人更能征擅战。
任你在狡猾、在凶残、在不要命,但在我英勇的大明正义之师面前,最终还是不够看,最后还是被齐心合力的明军给打败了云云。
崇祯听得十分入神,哪怕他也隐隐有感觉,朱常武这小子话中多有夸张之意,但不管怎么样,大顺军还是有战斗力的,不然的话,为何一路而来,就没有明军可以挡其锋芒?
一路而来,大明是丢城弃寨,无人可以挡下闯贼呢?
闯贼的实力是有的,战斗力也是有的。只是相比之下,朱常武所率的明军更厉害而已。
“陛下,不知您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一头羊领着一群狮子打不过一头狮子领的一群羊?”
“哦,这种说法朕倒是第一次听说。只是这不应该吧,狮子多了,不是应该更厉害吗?”崇祯的确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一时间是有些不理解的。
“陛下错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其实一直以来,我们大明从不缺乏敢战之士,甚至很多普通的士兵,他们是很有血性的,也愿意为大明抛头颅。洒热血,不惧生死。且这样的人还有不少,只是他们运气不好,没有碰到一个真正愿意为了大明而赴死的将领罢了。”
“陛下可以想象一下,将士们想战,但将军因为有着太高的社会地位,有着太多的财富,顾虑増多,他不想以一死而失去一切,所以他不想战了,那他下令后撤,士兵们是服从还是反抗呢?”
朱常武突然提出了一个问题,且还是崇祯认为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所以自然而然就答道:“按大明军法,将军下令后撤,士兵就必须后撤,不然可以以不听军令为由鞭笞甚至斩首示众。”
“这不就结了嘛。这就是一头羊率领着一群狮子,因为羊的害怕,狮子根本不等发力,便已经败了。”
“这...似乎还真是这样的。”崇祯听后总是感觉到有些不对,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
不等崇祯去考虑太多,朱常武又继续的说道:“所以这一次,我打仗的要求就是所有的将领都要冲锋在前,只有他们好好表现了,下面的士兵才会受到鼓舞,才会没有任何顾虑的向敌人杀去。在加上我们拥有着新式火器,开战之初就把闯贼的将军直接灭杀,使得敌人失去了指挥能力,那在加上将士们用命,这才一胜而再胜,最终连杀七万多闯贼,将他们赶出了大明京郊,赶往了太原府一线。”
“原来如此。”崇祯点着头,一副他悟了,他终于知道为何之前明军久战不胜的原因所在。
眼见崇祯认可了自己的这种说法之后,朱常武就开始提条件的说着,“所以这一次能胜,胜在将军与士兵都十分勇敢,胜在我们明军是正义之师,是天下正统,更胜在所有的将军都敢于身先士卒,可以很好的振奋军心,所以陛下是不是应该对有功之将厚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