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灿,这就是你写的剧本?” 姜灿是一个行动力很强的人,有了决定,立刻就开始实行。拿着自己早已创作完成的两部剧本——一部电影、一部电视剧——以请教的名义找到了李焕庆,说是想让李焕庆帮忙指点指点。 当然。 在拿给李焕庆之前,姜灿已经做过版权注册。——这几个月他可不是单单只做导演助理而已,很多需要提前做的准备工作,姜灿早已完成。 至于剧本被李焕庆完整看了会不会被盗用抄袭? 老实说,姜灿在乎,但也没那么在乎。 就像他曾跟李素希说的,你觉得钱重要,是因为你没钱,你缺挣钱的手段。 而对优秀剧本,姜灿缺吗? 不缺。 所以他在乎,但也没那么在乎。 假如李焕庆真抄袭盗用他的剧本,姜灿也认了,就当是通过一个剧本认清了一个人,也省得以后吃更大的亏。 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且极小。 作为成名已久的导演,就算李焕庆看上了姜灿的剧本,完全可以找姜灿合作,根本没必要用自己的名声去赌,这得有多傻才会干这样的蠢事。 要知道发展扶持文化产业眼下已是韩国的政策之一,12年,也就是今年,韩国政府为了防止版权盗用导致的编剧收益分配失衡,制定了“标准合同”。对于侵害编剧著作权的行为,除了诉诸法律,还可以借助相关著作权审查部门和作家协会的监督与处罚手段。 并且“标准合同”的覆盖内容包括电影从业人员的薪资、赞助投资、影视编剧的版权保护等内容。合同规定电影票房大卖时产生的净利润应义务性对编剧进行分配,剧本所有权归属编剧,除电影外发行所有基于该剧本的出版物、电视剧、演出等均属侵权行为。 由此可见韩国对版权的重视。 也是因此。 除非李焕庆能确保姜灿对他的抄袭和盗用完全不发表任何意见,否则一旦被发现并确认,那基本就等于李焕庆直接社死,被韩国影视圈彻底除名。 毕竟到时就算姜灿不开口,也会有众多编剧和导演把李焕庆打倒,因为他这种行为侵害的不仅仅只是姜灿的利益。 曾经就有编剧因抄袭问题被协会除名,大众抵制,销声匿迹。 所以除非李焕庆蠢到家了,否则不会脑残到做这种傻事。 拿着姜灿的剧本,李焕庆先看了看名字。 “《消失的爱人》……《我的恐怖妻子》……” 《消失的爱人》是电影名字,《我的恐怖妻子》是电视剧名字。 作为电影导演,李焕庆先翻开电影剧本。 电影讲述的是,一对夫妻从首尔搬到济州岛,两个人表面上看是一对完美的恩爱夫妻,但在结婚5周年纪念日当天,这個美好的家庭却发生了变故。丈夫回到家,发现大门没关,客厅里家具零乱,而他小有名气的美丽妻子却不见踪影。丈夫通过各种方式疯狂寻找,然而在妻子留下的一本日记中却发现,种种线索都表明是丈夫将妻子杀害…… 李焕庆一开始就只是粗略翻看,但后面却是越来越专注,也越来越认真。 许久后。 等一口气看完所有内容,李焕庆蓦然抬头,表情震惊。 “阿灿,这是你写的剧本?真是你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