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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名震天下

姜明火了,确切的说,是他代表的阿飞的这个身份火了。

在那些幸存下来的人,不遗余力的宣传之下,阿飞这个名字,在短短几日的时间里,就在整个武林中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酒楼、茶肆、客栈、画舫……

但凡人群汇聚的地方,都无不在谈论着有关姜明的事情。

李寻欢的表外甥,藏剑山庄的少庄主,兴云庄的龙啸云,哪一个单拎出来,不是身份尊贵,无人敢惹的人物。

可这些人,却全都死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手中。

而且,龙啸云临死之前,还说他的天资超过李寻欢,三年之内必登顶第一。

这样的评价,简直惊呆了世人!

江湖上的说书人,画舫中的歌姬,戏班里的戏师,或将这这些编成故事,或谱成曲词,或排成戏目。

在大江南北,九州大地,不断的传扬。

名人,总是受人们追捧的。

而向姜明这种年纪不大,却做出种种轰动江湖的大事的人,更是受到了无数江湖侠客的追捧。

特别是那些出身不高,但却并不甘心平庸的少年侠客们,姜明所代表的阿飞的形象,简直就是他们心中,最向往的幻想目标。

同样的年轻,同样的默默无闻,同样的没背景,没靠山。

可却凭借手中之刀,将那些出身高、背景厚、靠山硬,平日里高高在上,看不起他们这些江湖泥腿子的公子、老爷们,全部都斩落马下,踩进了泥里。

他们平日里不敢做,甚至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这个叫阿飞的少年,竟然已经做完了。

这样的人,做出了这样的事,怎能不受人追捧?

如今,那些少年侠客们,都将‘阿飞’这个名字,看成了他们的化身、代表,去代替他们,征服整个江湖。

将那些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大人物们,给通通掀翻在地,打落尘埃。

今时今日,姜明在江湖中的人气,可谓是空前的。

这点,从一个个江湖人士,如今的穿着佩戴就可以看的出来。

血色的棺椁背在身后,一把长刀佩在腰间,染血的血衣,飘扬的黑发,已经形成了一种潮流。

甚至连带的,往日里门庭罗雀,人烟稀少的棺材铺,都变得火爆了起来。

棺椁,特别是血色的棺椁,卖的火爆极了,即便价格上升了三倍,也仍旧是供不应求。

………

“啪!!!……”

一封情报被摔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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