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连串深深的、三寸有余的脚印,被孤零零的留在身后,背着一口血棺的姜明,也终于来到了一个小镇之中。
小镇上的客栈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显得分外拥挤,异常热闹。
此时,正有一伙人在那里大声的谈论着,所说的,也都是一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
为首的是一个红脸的胖子,这人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有着“急风剑”之称的诸葛雷。
一杯酒下肚,诸葛雷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道:“老二,你可还记得那年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嘿嘿!怎么不记得?”
另一人嘿嘿一笑,道:“那年太行四虎吃了雄心豹子胆,竟来动大哥保的镖。”
“那四个蠢货当时耀武扬威,说只要大哥在地上爬一圈,他们兄弟就立刻放咱们过山,否则非但要留下货物,还要收了他哥的脑袋。”
“可惜,他们的刀还未曾砍下,大哥的快剑就已经出鞘,刺穿了他们的喉咙!”又有一人说道。
“哈哈!”诸葛雷闻言大笑,举着酒杯道:“不是我诸葛雷吹牛?”
“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要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可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我了!”
“嗤!”
忽的,一声嗤笑传来。
那笑声之中,充满了不屑:“剑法第一快?就凭你也配!能活到现在,你也算是不容易了!”
“谁?”
诸葛雷循声望去,眼中凶光闪烁。
下一刻,就门前那厚厚的棉布帘子,突然被人掀了起来,一个人影从外面走了进来。
“我!!!”
背着一口血棺的姜明,应声说道。
“好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今天就让你诸葛爷爷来教教你,什么叫祸从口出?”诸葛雷脸上凶光一闪,就有含怒出手。
而就在此时,又有两道人影,像被风吹进来的雪片般,来到了诸葛亮面前。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型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姜明的眼睛,却从始至终,都没有看过二人一眼,而是落在了,客栈一个不显眼角落的木桌上。
来到木桌旁边,姜明嘴角会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微笑:“我说过,我很快就能买得起酒,和兄台共饮一番的!”
“哦?”坐在桌旁的李寻欢眼睛微眯,道:“朋友指的是?”
李寻欢很好奇,姜明要如何买酒?确切的说,是要怎么获得买酒的钱?
“呵呵!”
姜明淡淡一笑:“这个不急,一出好戏即将上演,我们不妨先看上一看!”
说完,姜明的目光,这才转到刚刚进来的两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