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主角的迷之自信(求支持,第三更)
“我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很不懂,为何你如此讨厌我。”
林清月停下了脚步,扭头看向叶傲天。、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也算是帮过你,没求过你感谢我,但是当个朋友总该给个机会吧。”
叶傲天有点气急败坏了,从来没有女人可以抵挡住自己的诱惑。
这是他天生的骄傲和自信。
只要是女人,都抵挡不住龙王的实力。
他泡妞,从来没超过三天的时间。
林清月已经触碰到了他的逆鳞了。
林氏集团,叶傲天确实看中了。
不仅看中林氏集团,也看中了林清月。
“你这句话我听过,陈凡说过。、”
“那个富二代废物?一个靠家里的?你喜欢他?”
林清月看着眼前的叶傲天,说道:“喜欢不喜欢和你有什么关系?就算他家里逼迫我,我也不会喜欢他,命运我喜欢掌握在自己手里。”
其实前半段是林清月胡扯的,陈家没有逼迫过她。
至于后半句,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其实说的就是小说的事情。
她不喜欢别人掌控自己,哪怕是这个世界的大世界观,也不行。
但是这话听在叶傲天耳朵里面,那就是陈凡用强了,使用家里的权利,去逼迫着林清月就范。
我的女人,不准她受伤,不准她哭泣。
“我会帮助你的,相信我。”
“我劝你少管闲事。”
这话意思就是,老娘自己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他妈的谁呀你。
但是这话放在叶傲天耳朵里面,叶傲天心里面很舒适。
她在关心自己,原来,她一直喜欢自己,只是担心自己受伤,毕竟要面临的是陈家这样子的庞然大物。
一切的问题都是陈凡,只要把陈凡处理了,那么,他就可以拥有林清月了。
“我知道你在担心我,放心,小小的陈家,我还没放在眼里。”
说完,很骄傲的扭身直接离开。
一边站着的秘书,一脸的花痴,那表情仿佛在说,好男人呀,敢直接正面去刚陈家。
这样子的男人,还是嫁了吧。
其实原著里面,这个秘书算不得女主角,只是偶尔暧昧的女人罢了。
说白了,得到林清月时候,赠送的这么一个人员而已。
都说撩妹啥的,搞定闺蜜什么的,这个秘书其实也算是助攻之一。
“小兰,我觉得,你的思维很不对劲。”
“老板,怎么了?我一直觉得叶傲天很不错。”
“好与不好与我无关,他只是个路人,为何你觉得,他就是可以正面硬钢陈家的人呢?”
‘额……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觉得好酷,年纪轻轻可以自己全款买房子呢,我看了,是个独栋的大别墅,两千多万,眉头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了。’
“陈凡要买房子,得靠着家里的吧。”
林清月呵呵的笑着,说道:“如果没林家,你觉得我是什么?”
秘书被老板这句话给问不会了。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