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吴家跟太后什么关系?”丁牧云问道,“我只听说,当年先帝爷与太后落难之时,被吴家救过,有赠车马盘缠之恩,所以太后一直感念吴家恩情,但这也只是民间的说法,报纸上却从未出现过。”
“对先帝太后的恩情若还要挂在嘴边,又怎会有现在白衣吴天子?”
“原来吴家做这些,都是在给吴稠铺路啊?那后面肯定是要辜负明兰姑娘了?到底是太后公主棒打鸳鸯,还是吴稠负了人家,你快说说,我来评断评断。”
“是是是,我说了半天连口水都没喝过,容我歇一歇总可以吧?”他顿了一顿,又接着说道,“后来,吴稠大了一些,便少入宫了,十七那年,吴夫人又带着他去宫里见了太后,恰好那天,公主也去太后寝宫,适逢公主拒了外邦皇子的求亲,赢了比武,令那皇子净身成了太监。太后大怒,把公主给训了一段,这时宫女进来禀报,说是吴夫人带着吴公子到了,公主来不及离开,躲在屏风后面……”
“好了。”丁牧云道,“后面的事情我猜到了,吴稠长得好看,天下人皆知,公主隔着屏风看到了他,对他一见钟情。”
“是,你猜中了。公主是太后最心爱的女儿,她看上了吴稠,太后心中自然喜欢,在太后心里吴家是恩人,跟恩人结亲,自然是一桩好事,毕竟吴稠是他从小看着长大,对他的脾气秉性也算是了解。并且吴夫人刚刚说过,至今尚未婚配。等吴稠走了之后没两天,我们任性的公主就找了个借口自己约吴稠见面去了。”
“后面便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了吧?可吴稠为什么不告诉公主自己已经心有所属?难道就是因为她是公主?”
“不,是因为太后赐婚。想退婚吧,家中父母不答应,想带着青梅竹马私奔,又觉得对不起爹娘,放弃明兰吧,又觉得辜负了明兰。后来一跺脚,说要去宫里退婚,跟太后讲明真相。”
“这还得了?这不是想把处处掌控他的老母亲气死?”
“所以吴夫人以死相逼,上吊的绳子都挂到房梁上了,脖子都要套进去了,吴稠这才服了软,接下来,就跟公主大婚,成了大瑨的驸马爷。”
“这就服软啦?”丁牧云感叹道,“我还以为吴大商人,会出什么奇招,原来是我高看他了。”
“什么招数在命运面前都不堪一击。新婚的那段日子,他俩也算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直到一个月后,一天早上那明兰的爹娘突然来到了驸马府门外,趁吴稠出门给公主采办她爱吃的蜜饯果子时,悄悄递了封信给他,明兰爹娘含泪说道,自他跟公主成婚之后,明兰便茶饭不思,若不是有了身孕,苦苦支撑,怕早就已经熬不下去,吴稠悔恨万分,立即前去探望,这苦命鸳鸯一见面便相拥而泣……”
丁牧云抚额,感叹,“你说的这么绘声绘色,就好像你在当场亲眼所见一般。”
“虽然不是我亲眼所见,但我有想象力,吴稠回家之后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吴家一向人丁单薄,家中有了长孙,便不想轻易失去,于是便瞒着公主,在外面置办了宅子,从此明兰成了外室夫人,十个月后生下了吴景灏,可纸包不住火,几年后还是让公主给知道了。可生气归生气,公主也是没有办法,嫁给吴稠已经几年,夫妇恩爱和美,可就是没有给吴家生下一儿半女,吃了不少药看了不少御医,连妇科圣手都见过了,肚子就是没动静,她自觉愧对吴稠,愧对吴家,闹完之后,默认了这个外室夫人的存在,但是公主给吴稠立下规矩,就算她将来死了,那位也休想进吴家的门,吴稠自然是应了。”
终于把前因说完,说到了吴景灏,符羽伸了个懒腰:“
吴景灏跟着母亲在外生活,从小就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兜里不缺银子,再加上有一副好皮囊,免不了轻浮好色,附庸风雅,自诩为才子,其实只是小才,但他遗传了吴稠的精明,会做生意,运气也好,还小小年纪,就已经挣了别人想都不敢的银子。”
丁牧云双眼发光,嘟囔道:“原来是他自己挣的银子,难怪出手这么阔绰。”
“好啦,吴景灏的事,我已经讲完了,丁姑娘,在商言商,你这个消息可不值五十两银子,我在京城时候,曾远远地见过吴景灏一面,只要让我见了他,便一眼就能认出他来。”他站起身,掸了掸学院服上的灰尘,弯下腰,目光盯着丁牧云,又道,“现在是不是该说一说,价值五十两的消息了?”
今天,天还没亮,丁牧云早早就起了床,还特意穿上了书院服,原打算去参加开学礼,结果临时被院长辛夷叫去了观星楼。
辛夷告诉她,说是有几名学子的档案,被临时抽调出去,送给重要人物查阅。适才刚刚被送了回来,因窗户没关,档案被风吹乱,需要重新整理归档,而自己赶着去参加开学礼,没有时间整理,而档案处的人,也都去参加开学礼去了,并再三叮嘱丁牧云,此事甚为重要,一定要赶在开学礼结束前做好,叫她无论如何要把档案整理好,不让人察觉出档案被动过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