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灯今日穿着身蓝灰绸衣,外头一件蓝色半臂开襟罗衫大敞着,个头比起沈清初见他时又拔高不少,清秀脸庞也褪去了稚嫩,面部线条变得硬朗许多,添了几分英气。
今年孤灯已经十九岁了。
说起来孤灯还跟她同姓,也姓沈,只是没有大名。
他虽自幼就被宁王府的管事买了回去,但宁王府挑选下人一般不会要来路不明的人,能进王府的人身世都被仔细盘查过,并记录得清楚。
孤灯的家世原也不错,算是中产家庭,其曾祖父当过官,其父继承了些祖产,家有良田数十亩,至少吃喝不愁。
只是他父亲在他三岁大时就意外过世,母亲也在他五岁时病逝,他那时年幼无知,家中田宅便被几位叔伯联合欺占了去,刚开始他几位叔伯婶娘倒还有些廉耻之心,装模作样给他吃了两年饭,后来还是忍不住将他给卖了,从人牙子手中辗转到宁王府上。
因父母死得早,他才只有个乳名,大名还没起。
孤灯总觉得姑娘看他的眼神有些怪。
试探问:“姑娘,您找我有事?”
沈清微勾了下唇:“孤灯,太子将你们几个的籍契挂在了我沈家,你知道吗?”
萧恒将孤灯等人给了她,上京后又将这些人的籍契挂到了沈家。
孤灯等人的籍契,原本是挂在宁王府下的奴婢,这些人又无家,那也只能先挂在她家了。
当朝对户籍管理十分严格,朝廷又对官员的奴婢数量有限制,平民百姓不可有奴婢,只有士一阶层才能用奴婢,但所能用的奴婢也极少,公侯也至多用二十人,超出的数量,除非像她和大舅家,是君主亲自赏的奴婢,这样用着才‘合法’,可以直接以奴婢名义挂在家中户籍上。
奴籍的社会地位要比良籍低上一等,奴仆打杀主人,就同子女打杀父母一般,要罪加一等,主人打杀奴仆,则可罪减一等,但绝非是无罪的,便算王公打杀奴仆,真追究起来同样是项罪名。
而一些富商或有钱的官员,不让他们用奴仆那也不现实,若雇用短工,又不放心,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他们会跟买来的奴仆签订条件苛刻的终身工契,再将奴仆的户籍挂在主人家的家族旁支,比如让买来的奴仆给已逝断嗣的族人当子孙,这样买来的奴仆,律法上虽不是奴婢,但因有苛刻的契约在,既要一辈子为主家服务,又没有继承主家财产的权力,实际上就还是奴仆。
但好在这些人在律法上还是良籍,主人若是打杀属于良籍的奴仆,在律法上是没有任何优待的。
不过奴籍从数百年前一场废奴运动后,就不再具有世袭性质了,且只要主人愿意给身契放人,便可以返祖籍从良,若无祖籍接纳的,大多地区可以在置办田宅之后,交纳数年至十数年税钱,也可以‘落户’转良籍。
比奴籍更加低贱的,是贱籍,贱籍具有世袭性质,若是被人买去,那就会成为世仆,除非有皇帝的恩典,否则即便是自由身,那也绝无翻身的可能,因为贱籍在当今可从业的选择项是非常少的,没有参加科举的资格,不能做官,不能购置土地产业,甚至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
孤灯等人并非贱籍,就是卖身王府的奴仆,但当朝京城的户籍管理严格,外地人是很难落户的,哪怕官至一二品大员,若没有皇帝的特许,那致仕之后依旧要返还原籍,不想走都不行。
所以孤灯等人的籍契,目前还是以奴婢的名义挂在沈家上的,毕竟沈家没这么大的脸给孤灯等人落户京城,就连沈家的户籍都还在山西呢。
孤灯眨了眨眼:“知道啊。”
沈清沉吟了下,正色问:“当初你跟残影一样,是太子身边的近身侍卫,如今残影已经成了军籍,且有了正五品官职,你会不会觉得跟着我,委屈你了?”
孤灯微怔,旋即心中一个咯噔。
姑娘突然跟他说这种话,表情还这么正经,是几个意思?
他顿时愁眉苦脸:“姑娘,不会连您都不想要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