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母和陆大嫂欢天喜地去烧水了,章若水也没有闲着,拿了个大桶来等猪血。
虽然没有现杀的猪等的猪血多,但是也有大半桶。
陆母烧了一大锅的水一家人七手八脚连夜杀起了猪来,剃毛,割肉,就像是过年一般的欢庆。
章若水拿了新鲜的猪杂,当即就熬了一大锅的猪杂粥。
将猪肝,猪心,猪肺和猪小肠等切薄片,然后放盐酱油和姜葱腌制。
粥煮开后,将腌制好的猪杂倒进去,只要一滚开,就可以开吃了。
这样滚出来的猪杂鲜甜无比,最能吃出猪肉的新鲜,尤其是这是野猪,肉质更加好,吃出来更加的美味。
这一锅猪杂粥的香味,几乎半个村子都闻到了。
有邻居实在是按耐不住了,当即穿了衣服走到陆家的小院前,道:“陆家的!你们大半夜的不睡觉!到底在做什么!这么香,馋的我家孩子都睡不着了!”
陆母碗里头正端着一大碗猪杂粥,吃得满身是汗,却无比满足。
这个媳妇真的是娶对了!不仅性格好,脾气好,识情理,竟然连厨艺都这么好!
“我们刚刚打了一只野猪,在煮猪杂粥呢。”陆母笑嘻嘻地说道。
“野猪?这野猪精得跟什么似的!你们家也太好运了!一只野猪那么多你们也吃不完!卖点肉给我吧!我也煮个粥尝尝鲜!”邻居当即道。
“行,外面猪肉三块钱一斤,我们野猪肉卖四块。”陆母精明地回道。
野猪肉因为野生野长,肉质比家里头养的猪口感更结实,更香口,所以贵一点也是可以接受的。
邻居当即称了十块钱的野猪肉。
后面其它邻居也被这香味惹得受不了,纷纷过来两斤三斤五斤的买走了猪肉。
最后,陆家只剩下一大条的猪腿和一个猪头,其它卖光了。
这野猪总共卖了六百块钱,还剩下不少的肉可以吃个饱的,实在是太赚了。
吃完了猪杂粥,陆母将五百块钱拿出来,递给了章若水,道:“若水,这野猪是你发现的,是秉风射到的,这钱我拿出一百给老大他们,这五百块你拿着吧,给秉风买药吃。”
然而,陆秉风听了这话,面色却沉冷了几分。
他拧紧眉心,沉声道:“妈,别费那个钱买药吃了,反正也好不了,不治了,这钱你先拿去还债吧,免得越拖越多,拖垮了整个家。”
听他说不治了,陆母的眼眶当即又红了。
陆母正要开口,章若水却先说道:“治!必须要治!但是你们吃了这么久的药都不好,可能那大夫医术不够,依照我看,这腿脚必须要去县城的大医院看才能好,但是眼下这钱不够,妈,你听秉风的,先将钱拿去还债,治病的钱我来想办法。”
既然锦鲤体质跟过来了,要挣点钱应该不是问题的。
听了章若水的话,陆秉风只当她是哄着陆母收下钱的,并不相信她真的会继续挣钱给自己治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