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玉华脚步一顿,转头看向墨王府,大门前那男人安静坐着,周围三米空旷,半人都无。
而三米开外,人群密密麻麻。听到小厮的话语,男人只是浅浅的抬了抬眼皮。
在众人的一阵倒吸气中,盛玉华微微颔首,转身继续前行。
许久之后,那让人闻风丧胆的寒王早已离开,身着大红色嫁衣的新娘子也不见了踪迹,街上的人才敢小声开口讨论。
“天啊,这盛小姐怎么回事?不是墨王妃吗?怎么拜个堂就成了寒王妃?”
“平平安安?寒王居然让盛小姐去伺候他们?”
“可怜的盛小姐,不知道这次是手还是腿上先掉一块肉?”
众人皆知,寒王有两只爱犬,取名平平安安,那可是嗜血阴狠的狼獒。
据说寒王府都是用生肉喂养,以前有圣旨赐婚的女子便是被他们好好教训了一顿。
当时那小姐刚进寒王府,两只狼獒飞扑而来。也幸好有丫头舍命相护,小姐的腿上还是被撕下了一块肉。
小姐回府就疯疯癫癫的,没过几日就香消玉殒了。
可现在被赐婚的是盛小姐,寒王也让她去伺候两只狼獒,就盛小姐的小身板,可否经得起狼獒的利齿?
就在众人讨论的热火朝天的时候,有人弱弱的开口:
“你们想的也太悲观了吧?说不定寒王喜欢盛小姐,网开一面呢?”
他这话引来大家的一阵吐槽:
“若是心疼,能专门让小厮提醒她过去?”
“唉,以前寒王脾气好,还能留人一命。可现在的寒王...这盛小姐,说不准都出不来寒王府的大门。”
有人不解,有人诧异,有人好奇。
刚刚说话的那人山羊胡子一翘,一脸的得意:
“别忘了盛小姐可是和墨王有过肌肤之亲的。你们也不想想,一个名声尽毁的女子,寒王会要?”
这话犹如掷入沸水中的石子,点醒了众人的记忆,知情的不知情的,都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盛玉华和季子墨那不得不说的二三事。
墨王府的事,传遍古都,自然也传入尚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