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衣服,他就给她买了很多新的,让佣人拿到干洗房里干洗了,晚上,唐晓就能穿上他送给她的新衣服了,不用捡凌筝的衣服穿。
凌筝:大哥,我拿给大嫂的衣服都是新的,我一次都没有穿过。
不要用捡字那么难听嘛。
凌琛还真的打了一通电话出去,通知别人上门收购二手奢侈品。
唐晓再次看了看那些东西,感叹了一句:“你家里人对白大小姐是真的很好。”
“以后他们也会对你很好的,因为你才是我凌家的大少奶奶,你才是我凌琛的妻!奶奶说的事,你考虑考虑,考虑清楚了,下周,我们就搬回墨园住。”
虽说在墨园住着,上班不方便,大不了晚一点回公司了。
凌琛是打定主意了,唐晓搬到哪里,他就跟着住到哪里去,公不离婆嘛,他像块牛皮糖似的黏着她,总能有吃到肉的一天。
唐晓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她说道:“不说咱们上班远,就是我照顾我爷爷和小铮都不方便。”
凌琛抿了抿嘴后,又想了想,说道:“那行,等咱们办了婚礼,你再慢慢接管墨园的大小事务。”
唐晓心想,他们俩都不知道能不能走下去呢,想那么多做什么。
就她那点小心事,凌琛哪有看不出来的。
他把她搂入怀里,欺压在沙发上,黑眸闪烁着危险,低哑地道:“唐晓,请你记住是你拉我领证的,是你招惹了我的,除非我不要你,否则,你这辈子都是我凌琛的妻。”
上船容易,下船难。
说完后,他又堵住了唐晓的嘴。
这张小嘴儿,甜美得很。
他是越尝越上瘾。
……
红娘公司的咖啡厅里,程素正与她的相亲对象谈着。
这是芳姐给她安排的,聊了聊后,两个人都对彼此有点满意。
“程小姐,能加个微信吗?”
相亲对象含笑问着,他对程素算是满意,年轻,漂亮,开着一家奶茶店,他打听了一下奶茶店的生意,特别火爆,每个月纯赚的钱跟他的收入差不多了。
主要是自由,结婚以后,能分心照顾一下家庭。
他是公司高管,工作很忙,还经常要出差,只能指望着妻子照顾家庭。
故而他挑选的另一半,要有工作,但工作要轻松自由,随时能走开的那种。
当然了,收入高的更好,要是收入太低,他的收入就要拿出一部分当作家用。
程素的收入就让他很满意,婚后,他的钱可以存起来,程素的钱家用,养老人,人情往来等。
程素拿起手机,问他:“是你扫我还是我扫你?”
相亲对象笑道:“都可以。”
程素点开了自己的二维码,让对方扫自己的码,添加自己为好友。
等到他添加自己为好友,她通过时并备注,还没有备注好,就被一双小手搂住了她的一条腿。
“呀呀。”
她听到了婴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