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
韩谌走在城里发现,街上很多百姓都对他指指点点,来到军营这里士兵们个个都对他毕恭毕敬。
韩谌心里暗叹。
【糟糕了,这就是宰了蔡中的后遗症啊。大家都这样对我,以后个个都知道我这么厉害了,以后该怎么办呢?】
【被人知道了厉害还怎么躺平啊?】
【不行,必须想个办法,让大家都以为我只是运气好才行,否则,以后不好过了。】
韩谌知道这一切就是因为他出其不意的干掉了蔡中,让大家都对他刮目相看,也因此树立了自己的威信。
但是韩谌不喜欢这样,他想要的就是低调。
大家都知道他的实力了,那以后有什么事还不是第一时间来找他?
他可不愿意这样,而且太过锋芒毕露,无论是敌人还是自己人注意到自己了,都不是一件好事。
别的不说,徐庶就是这一个例子。
太厉害了,让人家给惦记上,睡觉都不安稳啊。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虽说韩谌自己现在是孤身寡人一个人,没有什么可以被人家惦记。
以后总会应该会结婚生子吧,那要是让敌人给注意到了,用他的家人来要挟他呢?
低调,必须要低调!
韩谌再次在心里告诫自己。
不过。
这一次他想要低调恐怕没有这么容易。
不行,得想个办法才行!
韩谌顿时就皱起眉头,他要想办法了。
这时候有个人笑了一声道,“仲玉公子这么早就来了,主公让公子你来防守新野,果然是选对了人。”
韩谌扭头一看,是糜竺。
心里也暗叹一声,连糜竺都对他这样子了,完蛋了啊。
之前简雍和糜竺亲眼目睹蔡中是如何被他弄死的,现在两人对他是心悦诚服了,做什么他们都不会反对,反而会极力配合。
你看,就连称呼都由之前的韩公子变成了仲玉公子,亲密度亲了不止一点半点。
而韩谌看到糜竺后,他眼睛亮了一下,有办法了。
韩谌正色的道,“主公既然将新野交付给我,我能力不行,也只能够勤勤恳恳,不负主公所托。”
“说的没错,但公子你说你能力不行,这一点我可就不敢苟同了。”糜竺笑着纠正道。
“你之前出手对付蔡中的手段就足够精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