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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吃面


  县城是不大的县城。

  但县城里的县令和捕头却都远近皆知,相当有名,连府州上的官员都很敬重他们两位。

  县令叫作熊晓庭,是进士出身的老虎榜知县,七品正堂,被老百姓称为“熊青天”。

  捕头就是杨铮。

  杨铮不是江湖人,他也不是什么好汉,他就是一个捕头,一个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守护律令,保护百姓的捕头。

  他会用离别钩,这件事除了磨刀老人师门中的人以外,本来没几个人知道。

  因为在杨铮以往的职业生涯当中,几乎从来没有用过离别钩——这柄父亲传给他的奇特的武器!

  他一直觉得“离别钩”并不是一柄很吉利的武器,它太残忍,要人离别。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到一定要用的时候,不到生死的关头,他是绝不会用的!

  他本来以为在这小县城里当捕头,他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离别钩”的。

  但最近三年以来,他却不得不用!

  因为最近三年来,江湖越来越混乱,其中发生的命案越来越多,涉及的高手也越来越复杂。

  他必须要用离别钩!

  他要用离别钩使这些“复杂而艰难”的关系全都离别!

  快刀斩乱麻!

  将这些关系“离别”之后,他就可以将这些犯了案子的人,抓进大牢里面去了。

  这就是杨铮认为他应该做的。

  他也的确这样做了。

  但是这三年来,他的白头发至少多了十三根。

  他还不到三十岁。

  他真的很累了。

  ······

  ······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在王欢看到杨铮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这个人实在不是他在记忆中的捕头杨铮。

  他记忆中的杨铮,是铁骨铮铮,是拼命三郎,是敢为正义,不惜粉身碎骨的硬汉子!

  眼前这个也许还是那样一個人,但却仿佛太苍老了些。

  杨铮才不过三十岁,但他说话的时候,却好似已有四十好几。

  王欢忽然意识到,《离别钩》的人物,已随着大世界的改变,而有所改变。

  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恐怕就是杨铮!

  因为他是捕头,天下越乱,他越忙。

  杨铮听完相剑大师的评价后,便在一家小店招待王欢、郭大路、高渐飞。

  这家小店是家小面铺,顺带卖些卤菜和酒。店主张老头的菜卤的很入味,他和杨铮也是好朋友。

  杨铮点了一碗打卤面。

  高渐飞要的是一碗清水白菜面。

  郭大路吃了一碗红汤多汁的牛肉面。

  王欢却不吃面。

  王欢坐下桌的时候,便说:“杨捕头俸禄想必不高,我不敢让你请客。”

  杨铮道:“一碗面,也算不了多少钱。”

  王欢道:“我来这里,也不是来吃面的,我要吃肉。”

  面铺的张老头听到这句话,立马搭腔道:“我这里有牛肉,有卤的鸭翅膀,还有鸭脖。”

  王欢道:“我都不要。这些都不是我要吃的肉。”

  杨铮忽问道:“你想吃什么肉?”

  王欢道:“吃龙肉!”

  杨铮笑了。

  他仿佛已经很久没笑过,这一笑起来,至少看上去年轻了五岁。

  杨铮笑道:“我刚刚听到相剑大师的评价,你的剑是飞龙在天,看来你只有吃自己的剑了。我小时候看过江湖艺人的吞剑绝活,莫非你也会?”

  王欢也笑了笑,指指正在将大块的牛肉往嘴里塞的郭大路道:“这绝活他会,他以前卖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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