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有些紧,尤其是领子,朴松民总感觉自己的脖子像是被谁抻着一样不舒服——衣服是斯雷的,他今天一大早就把自己给叫醒了,还不知从哪里带来一个娘里娘气的化妆师。
化妆师捏着兰花指,像摆弄个玩偶似的一直摆弄朴松民的脑袋。他一会儿给朴松民的头发涂抹上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会儿又用小刷子在朴松民的脸上轻轻擦拭。他的身上还散发出一阵甜腻的气息,朴松民被熏得只想吐。
“天呐!真是完美!”在折腾了近一个小时之后,化妆师用他那既尖锐又高扬的嗓音赞叹道,“您看起来至少年轻了二十岁!我保证,您在今天的舞会上一定会大放光彩,肯定会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想认识您的。”
年轻二十岁?我有那么老吗?朴松民一脸疑惑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怎么感觉没什么区别?除了头发让他整得跟烫过似的,这也没多大变化啊?
斯雷将一套西装放在他的床上,随后对他说:“换好衣服就下楼,我会派人把你送过去。记得带好邀请函,千万别弄丢了,否则你就别想参加舞会了。”
……
朴松民坐在一间离花园很近的镂空小屋里,他背后的桌子上坐着几个正在互相交谈的公子哥——他们的声音时高时低,断断续续,和外面的音乐声纠缠在一起,令他感到有些烦躁。朴松民又提了提衣领,试图让被勒住的脖子放松一下——可衣领却像粘在了皮肤上似的,无论他怎么调整,衣领总会回到原来的位置。他只有挺直腰身,才能让自己舒服一些,所以他不得不像个优雅的绅士一样坐在椅子上。
“我在外面逛了一圈,也没看到开普塞的影子。”一个高个男子走了进来,对着一位矮胖男子说道。
“我说什么来的?”矮胖男子笑道,“我就说他不会来吧?你还不信!哈哈,愿赌服输,5源币,拿来吧!”
高个男子无奈地叹口气,随后给他转了账,“约翰,你赢了。”说罢坐回座位,又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不会来?”
约翰看了看手表上跳跃的数字,悠悠说道,“上周迪沃拉斯家举办过一场舞会,开普塞也去了——他不仅把安朵拉大小姐吓哭了,而且还把舞会给搅黄了——他当时搂着安朵拉大小姐的腰说什么都不肯撒手,还一个劲地往人家身上贴,要不是赫拉迪大人强行把他拉走,估计他都能把安朵拉大小姐直接扑倒在地。赫拉迪大人和开普塞还差点打起来——要不是安格斯大人拦着,估计开普塞就被赫拉迪大人打死了。”他顿了一顿,“今天的美女这么多,这要是被开普塞看见,他不还得发疯?安格斯大人不可能邀请一个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人来参加舞会吧?”
高个男子点点头,“原来如此,我就说开普塞那么喜欢热闹的一个人,怎么会没有来呢。”
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子笑了笑,“那你们说,他要是知道安格斯大人没有邀请他,会不会气得发疯呢?”
高个男子沉吟片刻,突然笑道,“我估计他会被气得去敲钉子,他不总爱说:’奋斗的意义就像敲钉子,你只有一丝不苟,认真对待,才会穿过各种障碍抵达终点。’吗?那他肯定会去敲钉子——高兴的时候敲、愤怒的时候敲、伤心的时候也敲……总之,不管发生了什么他都要敲一敲!敲钉子才是他最大的爱好!”
约翰微微一笑,调侃道,“雷格尔,不懂了吧?这才叫‘匠人精神’!没想到开普塞一个快九十岁的老人,还能如此‘不忘初心’!这才是我们这些年轻人应该学习的‘榜样’啊!嘿嘿,我一想到他拿起榔头敲钉子的样子就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他站起身,弯下腰,一只手假装扶着一枚钉子,另一手假装握着一把榔头,颤颤巍巍地表演起了‘砸钉子’的动作,“嗨呦,嗨呦!嗨呦,嗨呦!”他在钉了两下之后突然跳着脚大叫了一声,“哎呦!疼死我了!……我的手好痛!好像被砸扁了!哎呦!快来救救我!”
雷格尔捧腹大笑,“他还能拿得动榔头?哈哈哈……他连路都不会走了还能拿得动榔头?约翰,你学得一点都不像!”
戴着眼镜的男子说道,“开普塞先生不是不会走路,而是——”他扶了扶眼镜,接着戏谑一笑,“退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