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怒吼,没有咆哮,什么都没有,羟奴重骑就这样接着战马奔腾的声音杀入到了战场之中。痛定思痛,干脆不管了,爱咋咋地吧。
不管张鹏愿不愿意说,但援军是做不得假的,那些骑兵确实是奔着联军去的,直接清空了一大片联军。
在这片偏僻的荒原,怎么会出现羟奴人?!
他想起在什么地方听过这样的叫声了,那还是他游历中央地带的时候,曾经遇见过羟奴人,而他也差点死在那里。
而这次出动的群马羟骑就是如此,满装全配,准备充分,他们所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收割战场。
李子瑜双眼都要冒出光来了,男人嘛,谁不喜欢万马奔腾时候的气势呢,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那种压不住的冲动,就好像每个男儿都有个武侠梦一样。
已经不用打了,输了,输得很彻底,打了这么久,联军战士的体力消耗太大,方才就是靠着有魔化生物打了一波鸡血,才能反杀亡灵,没想到亡灵的联军是羟奴人骑兵,这还打啥了。
中央地带的种族不是没想过要灭掉羟奴人,但一直都没有成功,对方又没有老巢,走到哪算哪,而他们要是干掉几支小的羟奴人队伍,不仅没什么大用,还会招来报复。
不想靠驾照:张鹏,那些骑兵就是你说的援军?
我弄不过你,不打了还不行吗!
别说,各族停手之后,羟奴人也不打了,突然变老实了,又恢复成了以前的模样,用实际行动来告诉了那些种族,你们不来骚扰我,我就不去大范围的搞你,我放我的牧,你种你的粮,当然,该掠夺,还是要掠夺的。
正面刚吧,那些强族到还好,不是很在乎,在各种兵种的配合下,想要对付羟奴人不难,关键就在于,人家不和你打,人家接着机动性骚扰你,让你烦不胜烦。
围你的城,挖你的河道,冲击村庄,偷袭运粮队、商队、运输队,你若是派大军过去吧,人家就跑,跑了你还追不上,等你大军走了,人家绕个弯又回来了,一切照旧。
而这,还仅仅只是个开始,在重骑、枪骑的后方,还有弓骑,以及主力兵种——群马羟骑!
严格来说,羟奴人的赫赫威名正是群马羟骑打下来的,毕竟他们才是真正的主力军,而且是数量最多的羟奴人骑兵。
战斗打到现在,联军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有这么一支生力军加入,对李子瑜来说是天大的好事!
就如同张鹏方才说的,谁来帮忙实际上没那么关键了,关键的是有人来帮忙了。
在冲击力、信仰力,以及祭祀的加持之下,他们的双刀无比锋利,攻无不克,哪怕是刀锋带起的气流,也具有着杀伤性。
几个强大的种族和羟奴人反反复复打了百年,结果羟奴人该咋地咋地,活得是越来越好了,反观几个强族,科技发展被耽误了,粮食也减产了,人口还损失了不少,还啥也没得到。
巴图布和通过天上雄鹰注视着下方羟奴重骑兵的冲锋,战马奔腾,马蹄踏在地面上隆隆作响,靠近战场,领跑的重骑兵从腰后拔出了两把弯刀,高高举起,冲锋中的三角阵型变幻,向着两侧展开,形成了一字型,同时所有骑士都拔出了弯刀,平平举起。
巴图布和不知道为什么会开战,但三座移动堡垒在和原住民干仗,他却看得清清楚楚,不必问原因,帮助移动堡垒的主人就行了,毕竟大家都是穿越者,都是在这个异世界混日子的,帮亲不帮理,没毛病。
李子瑜站在堡垒顶部,望着远处冲入到战场之中的骑兵,脑袋更懵了。
该死的,是羟奴人!
卧槽,好强!
李子瑜瞪大了眼睛,看着两波骑兵,直接清空出一大片战场,骑兵所过的战场,只有亡灵还在,联军和魔化生物统统丧命。
他们的战斗方式有点类似于古代西方的骑士,枪杆太长,在冲锋的速度下,一旦没有拔出长枪,他们就容易被带下马,所以长枪刺中敌人后,就会立刻脱手,改换成轻便的弯刀。
不得不说,羟奴人一波接一波的进攻,非常有章法,就好像看电影大片一样,让李子瑜都燃起来了。
“羟奴人是打算举族迁移到这边吗?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帕尔梅达望着彻底扭转战局的羟奴人,以及崩溃了的联军战士,发出了不甘的怒吼声。
枪尖极为锐利,直接贯穿了联军战士的身体,将他们钉在了地上,而此时被刺穿身体的联军战士还未死去,身体挂在半空中发出痛苦无比的哀嚎声。
刚找来的,伱骗谁呢!
李子瑜翻了个白眼,关掉了私聊。
来无影去无踪,速度极快,攻击力极强,哪怕能拦住他们,没了冲击力,他们搏杀的战斗力依旧彪悍,这就是亚人种羟奴人!
被刀锋气流斩到,就是巨大的伤口,而被刀锋斩到,直接一刀两断,来不及反应的联军战士就像割麦子一样纷纷倒地,5000名重骑兵如入无人之境,所过之处,联军皆死。
羟奴是异界的一个亚人种族,他们和人类长得几乎一样,但身体却格外强壮,随便拉出来一个羟奴人都能有两米的身高,浑身腱子肉,而且还是游牧民族,天生的骑兵。
联军战士茫然看去,嘴里呢喃着,可当他们向着自己身上看去,却发现一道裂口缓缓出现,鲜血喷涌而出。
联军战士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重骑就已经和他们错身而过,锋利的刀刃一闪而逝,随即继续向前。
能在中央地带有一席之地,那就证明着一点——足够强悍!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阅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帕尔梅达是怎么也想不通,纵横中央地带的羟奴人悍匪,怎么就跑到自己这边来了!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羟奴人的第二波冲锋已经到了,这一批是羟奴人的枪骑兵,他们的铠甲不是很厚重,武器是四米长茶杯粗细的长枪,枪骑兵的战马也都是特殊培育出来的,负重能力远远不如重骑兵,但奔跑起来的速度,却能拉出重骑兵一大截。
羟奴!
那可是中央地带啊,城市都有着高大的城墙,可近万羟奴人,就敢去打,而且经常逼得对方拿出钱财粮食来才罢休。
还记得,他是跟着一个3000多人的商队出发的,其中有着1000多全副武装的护卫,那条路线,商队已经走了许多次,从未出过问题。
骸骨亡灵可不会错过痛打落水狗的机会,趁着联军混乱、逃散的时候,疯狂攻击,能杀一个是一个,死了的敌人才是好敌人,不仅是好敌人,大概率以后会成为好兄弟呢。
可惜,骸骨亡灵的速度着实慢了点,追出一段距离后,就被联军战士甩开了,羟奴人骑兵却没有这种顾忌,一路尾随追杀,不断收割,一直杀出了两三里地,才收住了战马,发出欢呼声,掉头折返。
赢了?
我赢了!
卧槽,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李子瑜先是发了半天楞,随即激动得跳了起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