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几个小时的时间,屋顶还是差一些没有盖好。 “今天只能这样了。” “要是今天在山上过夜的话,明天一早起来再忙半天就差不多了。” 劳伦斯纠结了一会儿,很快还是收拾东西下山。 下山之前劳伦斯来到固定好木针的石头上。 现在大概是下午三点钟左右,但是阳光并不明显,木盘上的影子也只有模糊的一点点,只能大致确定一个方向。 劳伦斯不再纠结太过具体的刻度,大致在影子的区域留了一个刻痕后就即刻下山。 虽然在山上过夜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也不用上山下山这么麻烦,但是家里还有牵挂自己的人。 再有就是山上的窝棚和石屋都简陋的厉害。 能够回家在防风的房屋里盖着毯子睡觉,那就肯定不会喜欢在山上忍受寒冷与孤独。 下山的时候不需要拉动木料和包袱工具,再加上今天让多姆羊休息够了,劳伦斯很快骑上了多姆羊朝着山下疾行。 多姆羊的身体巨大,强有力的四肢让它能够在爬山坡和下山坡的时候都保持矫健的身姿。 与其说是羊,更像是神话传说中的巨鹿。 多姆羊的主要用途就是骑乘,像是拉货和耕地这种事情都不需要它忙。 不管是人类的筛选还是寒冷地区生长环境的筛选,都让这种大羊的用途更加固定了一些。 基因比选择更重要,相比起多姆羊,不论是野蛮人还是文明国度的人,都会去培养那些比多姆羊更优秀的坐骑生物。 比如大野猪、骆驼、大角鹿、侏儒象之类的素食或杂食动物。 劳伦斯除了紧急事情外,很少骑乘多姆羊,今天背着战利品骑鹿下山,感受着从脸边吹过的冷风,感觉心情都好了起来。 双腿夹紧多姆羊的腰肢,双手尽力抓紧腹部前的背鞍扶手保持平衡。 抓缰绳的话,奔跑的多姆羊会停下来,大部分动物应该都不喜欢跑的时候还被人拉着脑袋嘴巴。 抓颈部的话,可能会在疾行的过程中无意间抓疼多姆羊的羊毛,到时候这多姆羊可不管危不危险,直接就跳脚了。 趴在羊背上也是一个办法,只是多姆羊的速度其实并不高,并不擅长冲刺。 它的速度只是相对于走路要快很多,通常跑个一两分钟就要减速,若是那种小跑的话,倒是可以跑三十钟左右,超过一定时间就会出问题。 在爬坡的时候,劳伦斯从多姆羊身上下来,牵着它往前走。 下坡的时候也尽量不骑,等再次骑上多姆羊的时候,已经是快到家的时候了。 劳伦斯骑着多姆羊来到了洒满夕阳余晖的山坡草地上,这里的羊儿正在吃草,索菲亚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劳伦斯从羊背上下来,站在地上帮多姆羊解开了身上的背鞍,然后拉着不想走的多姆羊朝着羊群走去。 他拉着多姆羊在附近的羊群周围转了一圈,很快周围的山羊绵羊就老实的跟着多姆羊一起走向了屋舍。 就像是磁铁一样,遇到沉迷吃草不肯上道的落单小羊,劳伦斯就会跑过去在羊屁股上踢上一脚。 知道害怕了的小羊很快咩咩的跑去了大家族里。 更多时候是劳伦斯刚跑过去,山羊绵羊们就知道跑了。 靠近屋舍的时候,劳伦斯就看到了在山坡背面的坑里上厕所的索菲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