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拉尔夫老大,我们什么时候再去一趟米尼翁岛啊,那里的女人真是够劲啊。” “确实,但消费同样也大啊,我们抢了好几次商船得到的钱,只够在那里玩一趟。” 天高云淡,海风轻拂。 一艘二十米级别的双桅帆船,鼓荡着风帆,航行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 船头甲板上热闹非凡。 十几个满嘴酒气的海贼,正在嘻嘻哈哈的吹牛。 时不时有一些不堪入耳的荤段子,从他们的嘴里吐出,引得全船海贼哄堂大笑。 名为拉尔夫的壮汉,姿态放松的躺在藤椅上,悠闲的拿起放在身旁的朗姆酒,倒进嘴里。 明明是最普通的朗姆酒,但拉尔夫却喜欢用高脚玻璃杯,一点点的品尝。 拉尔夫认为这样,才能提升自己的品味,和船上这帮粗鲁的属下,区分开来。 虽然自己在出海当海贼之前,也只是卢布尼路王国首都的一名杀猪屠夫。 但拉尔夫最向往的生活,就是能和那些王国贵族一样,在奢华明亮的大殿里,姿态优雅的喝着,由身穿长裙的侍女,送到嘴边的高档红酒。 原以为当上海贼之后,多掠夺一些钱财,自己就能尝试一下这样的生活。 但现实给了拉尔夫一记耳光。 在海上当海贼,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自由。 尤其是在北海这片四海公认最强,最混乱的大海上当海贼,简直和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没什么两样。 在北海,可不止有海贼显得凶暴。 横行海上的海军支部。 将海贼当成练习靶子的杰尔马军团。 赏金猎人公会。 黑手党。 这片海域的强大势力,数不胜数。 就算是如今拉尔夫已经是悬赏金高达2500万贝利的海贼,也不敢轻易去招惹以上任意一方势力。 更可恶的是,就连那些捕奴船队,在遇上他们这些海贼的时候,想着的都不是逃跑,而是试图捕捉他们,然后卖个好价钱。 “去他吗的海贼!老子怎么会想到当这种狗屁的海贼呢?凭老子手上的这两把钢刀,去卢布尼路王国首都,怎么着也能混个侍卫队长当当,不比这风餐露宿,和一帮糙汉子待在一起来得强?” 想到这里,拉尔夫就有些心头火起。 看着嘻嘻哈哈的属下,又想到前些天在米尼翁岛上见识过的奢华享受,拉尔夫不由猛地往嘴里大口灌酒。 这帮蠢货,还嫌米尼翁岛的娱乐消费昂贵? 难道他们不知道,那里现在是王下七武海,天夜叉堂吉诃德多弗朗明哥的地盘吗? 贵,是理所当然的。 因为在那里消费享受,根本不需要担心自己随时会被意外害死。 无论是海贼还是海军,亦或是赏金猎人,只要进入那座岛的范围,就得按照堂吉诃德家族的规矩办事。 当海贼当到那种程度,才是一种享受啊! 拉尔夫越想越是郁闷,心头火气上涌,就要吩咐船上的航海士,找个小村小岛,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杀戮,发泄一下心头郁闷。 就在这时,正靠在船舷上吹牛的海贼们,忽然间惊叫出声。 “船......船长!前方海面发现船只,是......是军舰!” 海贼们慌乱的声音打断了拉尔夫的思绪,他皱着眉头,有些不快的起身,朝众人视线所及之处看去。 就见距离他们不是很远的海面上,一艘十五米级别的单桅帆船,正缓缓朝右侧海域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