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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细思愁不饮

17 细思愁不饮

围观的外人都被遣散,江临扫视着现场的狼藉一片。

门外的插花被伙计们在慌乱间撞翻在地,大门被暴力破开,门闩脱落了一半。

死者踩着的圆木凳子翻倒在地,用来挡门的书柜、木箱和置衣架子被撞得横七竖八,半截蜡烛掉在地上。

屋内唯一的窗户被铜锁扣着,上面熟悉的刻印令江临的眼有一瞬间的刺痛。

江临将没有早点发现这一细节的懊恼暂时搁下,继续仔细地检查着屋内的角角落落。

伙计们已经截了悬梁的绳索,将彭掌柜的尸体放了下来。被分成两段的麻绳一半被死绑在房梁之上,另一端打了个单套环束在死者的脖颈上。

死者长发披散,圆目欲裂,身上没有挣扎打斗的痕迹,脖颈上只有一道清晰分明的勒痕。

“死者彭玉,男,襄州兰滨人士,年三十一,是平安酒馆的掌柜,与陈知府和路平都是同乡。今日酉时许,两名伙计亲眼看到死者在屋内悬梁的投影,二人想要阻止,却撞不开门。待他们叫来帮手撞开门后,死者已经没了气息,只留墙上的……”

四人齐聚案发现场,谢龄简单总结了一下发现彭掌柜尸体的过程。他不敢将目光落在墙上,放轻了声音继续道:“……只留墙上的三个血字。”

展昭和白玉堂抬眼看去,只见墙上由鲜血书成的“陈景玥”三字。

那字形蜿蜒扭曲,似藏着无限怨恨。

不用再写其他,只将陈知府的名讳留在此处,便能让人展开无限联想。

谢龄拿出一张残破的薄纸,道:“这是捕快从死者怀中搜出的半张诉状,笔迹已确认与死者一致。诉状上面说路平之死并不是意外,而是与陈知府有关,还说陈知府寻到的月华明珠也是从路平那里抢的……”

终于有简单直接的线索指向了路平,江临立即接过那薄纸细细看来。

那诉状没有说路平是如何获得那月华明珠的,只说他得了明珠以后,自以为发了笔横财,想要将宝物售卖出去。

却不想中间被陈知府及其下人于良听去了他得了明珠一事,二人起了杀人越货的心思,遂将路平残忍杀害,夺走了月华明珠。

江临只知道月华明珠是陈知府献与官家祭祀的重要祭品,确实不知对方得到明珠的手段。

但这诉状只论了缘由,却少了阐述证据、落款日期的那半截,完全无法证明月华明珠曾为路平所有。

想来连大理寺最好的仵作都说路平的死是意外,或许就是因为找不到证据,这张诉状才终究没有被递到官府里去。

彭掌柜与路平是同乡,有可能是路平当年与陈知府斗殴时,把路平接出了衙门的人。

即便只看他为路平写下的这封诉状,也能证明二人交情匪浅。

或许这就是彭掌柜对陈知府的恨意之源,也是他的杀人动机。

谢龄还补充道:“而且,捕快们刚刚在平安酒馆的后院马厩里挖出了一条细犬的尸体,大约死了三到五日……”

死亡时间恰好能与案发日期对上号,这条细犬就很有可能是被用来破坏尸体的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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