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住在紫金山别墅,就一直听从江风的话,每天坚持锻炼身体,营造一副好的体格。
后来在江风的帮助下,他更是学习了上一层台阶的道家心法。
虽说至今才掌握行气的要领,但比起普通人,已经算初步入门阶段了。
服下丹药之后,李军的任督二脉被完全打通,激活了丹田,隐隐发热,通体为之一振。
江风清晰的看到他体内已经有炁在经脉中游走,随手拿起桌上的花瓶,“试着捏碎它!”
“单靠手的力量捏?”
李军接过花瓶,玻璃的厚度使他不自觉缺乏信心。
“想做一件事情,只需要认定然后去做就好,不用怀疑,不用自我否定,成不成,看结果就知道了!”
江风的这番话让李军很是受用,手握花瓶,目光逐渐坚定。
他右掌充分展开,全方位包裹住花瓶,缓缓行气,将力运至掌心,紧接着,用力一捏。
三秒钟之后,房间里传出“砰!”的一声。
两公分厚的玻璃花瓶在李军手里碎裂,成了一堆玻璃碎片落在地上。
“风哥,我成功了……”
他眼睛都没眨,紧紧盯着地上的碎玻璃,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手掌。
没出血,没受伤,一点事都没有!
江风肯定的点头,“其实你还可以做得更好。”
有了炁,力自然充沛,化劲为巧,才能克敌制胜。
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但眼下时间紧迫,有自保和一定的防御能力就够用了。
江风又临时教了李军几招。
两人边说边走出房间,坐电梯来到酒店大堂。
江风看见平安和猛子坐在大堂休息区,想必是在等自己,便走了过去。
“你们好,我是江风。”他率先开口打招呼。
听到声音,平安和孟子双双回头。
看清江风的那一刻,稍微愣了一下。
“你就是江风?刘总让我们以后跟着你?”
平安一脸难以置信,眼前的人跟他们年龄相仿,五官端正,身材高大,气质既不像孔盛那样花花公子哥,又没有刘雄身上的土豪风范。
怎么看都不像一个需要跟班的大老板。
江风猜到他们可能一时难以接受,也没多说,只道:“是我,相信刘总跟你们说过了,如果你们以后愿意跟着我,酬劳不变,要是想另谋出路,我也不会拦着,决定权在你们!”
言语坦率豪爽,让平安猛子下意识有了不错的印象。
“平安,怎么说?”猛子偏过头,小声询问。
他道:“我看这个叫江风的也还不错,跟着他应该没什么区别……”
“行,那就先跟着!”
平安知道他们肯定是要为叶媛的事跑一趟,不能磨磨唧唧,耽误了时间,开口对江风说:“我们愿意跟着你!”
一看他们答应了,江风心底有几分高兴。
以后要用人的地方还很多,不管怎么说,多个人多份力。
“欢迎你们加入我的队伍,我不喜欢讲究太多规矩,都是自己人,只要忠心不二,我也会把你们当兄弟对待!”
江风长话短说,表明态度即可。
平安和猛子也是大大咧咧的人,立刻抱拳道:“风哥!”
双方达成了共识。
江风一刻没耽误,拿出两把车钥匙,一把扔给平安,把另一把给李军。
“我们开三辆车,我负责在前面开路,李军在中间,平安跟猛子两个一辆车,路上保持距离,一旦前车出现情况,立即撤退!”
有了上次的经验,江风不得不防,必须要留人接应。
说完,4人一起到地下室,分别开出三辆车,驶出酒店。
“孟木……”
听到中介报告的位置,江风沉思了片刻。
比起瓦朗和克曼,孟木在缅国似乎并没有什么存在感。
但在国际新闻上,江风却屡次听过这个地名。
不是像瓦朗一样强大的地方武装部队,也没有克曼享誉全球的“盛名”,而是最糟糕的一种:战乱。
因为孟木地处缅国军方统治区和两大独立军地区之间,属于三方争夺属地的缓和地带,所以只要一开启战争,这里就成为第1个沦陷的主战场。
多年来,由于三天两头的战乱,孟木几乎是缅国贫民窟的代表。
虽然当地的实际情况外国无法得知,但根据穷则乱的铁律,不难猜出孟木的环境绝对很糟糕。
江风不敢想象,叶媛一个女人到了孟木,会有什么样的遭遇……
三辆越野车在路面疾驰。
江风把油门踩到底,誓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孟木,用最快的速度把叶媛解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