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冯丽的指引,江东明一路狂奔,往东边跑了一百多公里,来到了一座小山村。
找了一户人家,花了一百块钱,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得到了一间宽敞干净的房间。
“把衣服脱了。”
“内衣也要脱吗?”
“脱光!”
这是江东明和冯丽的对话,他正准备把丹巴留在冯丽体内的东西取出来,避免夜长梦多。
虽说病不忌医,冯丽这种江湖儿女也没那么多讲究,可面对的是江东明,她最好的朋友的老公,她多少会有些不自然,尤其是跟江东明交代了遗言之后。
一想起刚才这间房子的主人脸上那暧昧的笑容,她就感觉脸发烫,至少有四十度。
平时脱衣服只要几秒钟,这次却磨磨蹭蹭的用了五分钟。
“把手放开,你这样我根本看不到啊。”
江东明一副我是医生,你得完全配合我的架势。
冯丽有些气恼的垂下双手,把脸扭到了一边。
“这是弹孔?”
江东明用手指在她腹部的一处伤疤上戳了两下。
冯丽深吸了一口气:“你能不能快点,我有点冷了。”
“哦,不好意思。”
江东明打了个哈哈,别看他一本正经,其实心里也有点紧张,面对一个半裸的美女,一不小心就会出丑,他得适当的转移一下注意力。
将视线移到到冯丽的胸口,她的檀中穴附近有一颗小黑点,乍一看还以为是一颗痣,可江东明知道,这就是丹巴留在冯丽体内的东西。
丹巴也是通过这个,操纵冯丽和铁山的。
小黑点一直深入胸腔,和里面一些重要的筋脉连接在了一起,如果强行取出来,冯丽就会当场嗝屁。
“小黑点”会吸收血肉,慢慢成长,最后变成那些恶心的触手,从胸腔里钻出来。
不得不说,丹巴的手段比之胡杏还要诡异几分。
以后要是再遇上他,直接符篆轰炸,绝对不和他近身战斗。
为了能看清楚,江东明靠得很近,冯丽能清晰的感觉到他口鼻中喷出的热气,身体不自觉的扭动了几下。
“怎么样,能治吗?我现在自杀还来得及。”
因为紧张,她的嗓音变得有些沙哑。
江东明退后了一点,脸上露出了自己的笑容:“有我在,你想死都难。”
他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个不锈钢碗,碗里装着红褐色的液体,这种液体是由各种事物混合成的,主要材料是公鸡血。
看起来很粘稠,也很恶心。
吃的,还是抹的?冯丽的心里打起了鼓。
把这玩意儿抹在身上就已经够恶心了,如果要让她吃……那她还是自杀吧。
“坐下。”
江东明点燃一根蜡烛,放在了高脚凳上,抬到冯丽面前,调整了一下位置,把不锈钢碗放到了蜡烛的火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