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手表他也见过,上次在香格里拉,汪洋还曾开过李建军的玩笑,说他是搞贪污才买下这块价值7万的黑水鬼。
沈阔当时特别留意过,心里羡慕得不行。
他还曾想。
自己要是也能带上劳力士的话,一定很有面子!
“这是...”
手表拿在手中,沈阔茫然地问。
“沈叔。”
赵青峰晃了晃手腕,银色的杂牌手表闪亮亮,与沈凌瑶眼中的星光一样闪亮,“老李送我的表太重了,我手腕细,戴着不太合适,你手腕粗,正好适合。正巧你现在总出去忙碌生意,跑外需要面子,就戴着吧。我呀,还是戴瑶瑶送的这个吧,轻飘飘的,特别舒服,我很喜欢。”
话落。
沈凌瑶立刻喜悦地笑了。
可大蜜蜂说的‘喜欢’,到底是喜欢什么呀!
喜欢手表?
还是喜欢自己?
(?′?‵?)
猜到啦。
爱屋及乌。
嗯!
他一定都喜欢才对!
想到这儿,沈凌瑶一把抓住赵青峰的手腕,另一只手捏着他的脸蛋儿,像小媳妇一样嘱咐,“手表我给你定时啦,每晚十点都会响,不许晚睡知道吗?听话的话,以后奖励你瑶瑶牌美味大餐!”
说完。
她蹦跳着跑去迎接刚进门的冯妈妈,和她一起进厨房学习厨艺去了。
沈阔一脸茫然,戴也不是,不戴也不是。
“沈叔,戴着。”
赵青峰给他倒了杯酒。
“可是...”
沈阔再次看了看赵青峰的手腕,担忧地说,“我需要面子,你也需要面子,你的职位比我高,以后出席活动的话,万一被别人瞧不起怎么办?”
这就多虑了。
在普通人眼中,诸如手表、汽车、房产等,确实能在其他普通人面前彰显身份。
但赵青峰不需要。
因为别人是以带着名贵手表为荣。
而对于他。
无论多么贵重的手表,都只能以他为荣。
但这些话,没必要和老丈人说。
赵青峰只是继续劝着,“沈叔,我以后有钱再买,你别担心,你现在正在事业上升期,先戴着吧。”
三番推让,这还有啥可说的了?
沈阔喜不自禁,戴在手上,爱惜地看了好几眼,藏在袖口中,生怕刮花了。
真沉,真贵,真华丽!
“劳力士...”
他又一抬袖子,露出手腕,看着黑色的表盘,情不自禁地说,“都说好马配好鞍,要是把我的破车再换成s600的话,别说县城,就在省城都是超级有面子,要是厂长看见的话,非得吓死他不可!”
“行。”
赵青峰一口答应下来。
“啊?”
沈阔懵了,赶紧解释到,“小峰,你可千万别误会,叔可不是管你要车,那玩意一百六十万呢,叔这不是高兴嘛,就胡说八道了!”
赵青峰当然明白老沈不是故意说出来的。
但他不管。
既然老丈人想要,那就买给他。
但不是现在。
赵青峰特别认真地说,“沈叔,你再给我一些时间,等我那边彻底起飞以后,马上就提一台s600送给你。至于你的小车,就给我开吧,以后上大学也方便,还能避免炫富,真挺好的。”
买车的事儿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定下来了。
沈阔的心,也随之安定了一大半。
好干儿,好女婿!
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么好事儿啊,竟然能摊上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婿,太他娘的幸福了!
两人正聊着时。
沈凌瑶端着一盘鸡蛋炒柿子放在了桌上。
赵青峰闻了闻,味道不错,“瑶瑶,你做的?”
沈凌瑶掐着小腰,傲娇地说,“对呀,你尝尝看,我的厨艺终于长进啦~!”
真的不错。
赵青峰尝了一口,虽然齁咸,但没焦糊。
比起上次的黑色大饼子来说,这次的鸡蛋皮软硬适中,嚼起来嘎嘣脆,有点儿意思。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赵青峰起身拍了拍沈凌瑶的肩膀。
“下次,下次更好,哼,等着吧,早晚让你吃到我亲手做的辣么大的一大桌子的美食,让你吃完了,忘也忘不掉!”
沈凌瑶决定要苦练厨艺,以后结了婚不能让大蜜蜂饿着。
一大家人开心地聊着,门突然被人敲开了。
打开一看,来人是张曼曼,手里还拎着一个大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