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赵让承认自己是赵让,这人神色悄然一动,微微的羡慕中掺杂着不屑。这两种完全相反又截然对立的表情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有种说不出的奇怪。但它偏偏又出现了,并且细看之下,还没有太过于不和谐,这就更加奇怪了。 对一个人不屑很容易。 尤其是少年人,嘴上说的与谁都不争,甚至与谁争都不屑,实际上是打心里谁都看不起,与谁都想争一争,分个高下。 可羡慕就很难评判了。 一个人要是羡慕另一个人,一定得对他有所了解。唯有如此,才能对比,才能找到自己够不着的地方,以此产生羡慕。 但赵让很确定自己和眼前这位素未谋面,毫不相识。既然不认识,这种羡慕又是从哪来的? 对方好似是看出了赵让心有疑惑,不知为何,脸上的艳羡之意更胜。 沉静了片刻,这人略微收敛神色,开口说道: “我叫李雁云。” 赵让在脑中又搜罗了一遍这个名字,确定自己没有听过。不过保险起见,他还是再度问道: “燕子的燕?” 李雁云摇了摇头,回答道: “大雁的雁。” 赵让觉得这个名字颇有几分意境和气度,该当也是世家子弟。虽然在自己印象中,大威北境并无姓李的世家用刀,但不知道并不代表不存在。得罪了一个郑家,赵让已经觉得自己有些鲁莽了,何况自己现在没有刀,更不想与这位李雁云激出火气,便慷慨的拱拱手,说道: “原来是李公子!久仰久仰!” 李雁云的表情突然一点羡慕之意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都是厌恶。 “你们这些世家子弟,都这样虚伪吗?” 这话说的赵让哑口无言……他刚才的确是在客套。毕竟连李雁云这个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何谈久仰? 不过一般知礼的人,都能听出来这是在客套,要么自谦一番说个不敢当,再不济,两句“哪里哪里”也足以应付,可这李雁云却赤裸裸的揭开盖子,给赵让一点余地都不留,这让习惯了如此的他很是尴尬。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你全身上下所有的反应都告诉我你不认识我,但你却假惺惺的说什么原来,久仰,好似我的名字对你来说如雷贯耳一样!” “亏你也是个用刀的,真是让人恶心!” 涵养再好的人被这般无缘无故的腌臜一顿,想必都会坏了道心。更不用说赵让本来就没啥好脾气。 本来就因为迷路和朋友们走散正在烦躁,却是又冒出来这么个提着刀的神仙!自己客客气气的跟他打招呼,他却揪住不放的非要把自己冲一顿。 泥人也有三分土性,赵让当即怼了回去,说道: “萍水相逢,看你也该当是大伟人,我才带了几分客气。别不识好歹!” 李雁云咧嘴一笑,回道: “你的好歹,我就是不识!” 赵让双拳紧握,已在尽力克制,忽然听李雁云接续说道: “身为刀客,说话虚情假意,不如去书院里当酸儒!先前还觉得你这样的人冒名顶替我,说不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若是能敞亮聊聊,倒也没什么。可一见面才发现,你却是这幅得行!” 赵让听得奇怪,疑惑的问道: “我什么时候冒充过你?” 李雁云呵呵冷笑,并不作答。 赵让脑中突然一白,又看了看他手中那把没有刀鞘的乌刀,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你是北境刀商十一的徒弟?” 阳关叶三娘的客栈中,赵让挥刀纵酒斩人头,砍了郑公子,随后便丢了刀鞘。在接了叶三娘给牵线的走镖活计后,路上还被错认为商十一的徒弟,正是因为他用的刀是没有刀鞘的。 而当时赵让都知晓,北境刀王商十一收的唯一徒弟,已经学成出师,开始游历江湖。 商十一本人用的便是一把没有刀鞘的刀,那他的徒弟照理也该当如此。 没人知道商十一和他徒弟究竟用了一把什么式样,什么颜色的刀。因为在此之前,江湖中他的徒弟从未出手扬名。而见过商十一出刀的人,都死在他自创的“刀十一式”下。 并且商十一并非世家子弟,也没人知他师承何方,似是天生地养般,突然冒出来的。一出手便一人一刀杀穿盘踞太上河畔多年的水匪——四海游龙帮的水陆连环十二寨,其帮主“河伯”更是被砍去四肢,削掉耳朵鼻子,挖出眼珠。 凭一己之力覆灭整个帮派,更令一代枭雄惨死,顿时震惊天下。凡有江湖客处,无人不在议论此事。好在四海游龙帮着实不是什么名门正派,太上河两岸的渔夫纤户,尽皆受其压迫艰深。得知被灭后,无不拍手称快,甚至筹钱给商十一建了生祠,日日祭拜,香火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