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二,晚,洛长歌已至卧云楼。
是的,他来早了,不是因为其他,只是确实无事可做,不如早点来。
他和小二打听了一下陆小凤,小二说陆大爷晚上会来吃饭,已经定了桌。
洛长歌点点头,于是在陆小凤定好的桌上等他。
一壶酒尚未喝两杯,陆小凤就来了。
瞧着已经在桌前喝起来的洛长歌,陆小凤那别具一格的眉毛微微一扬。
走到桌前,伸手把洛长歌面前的酒壶拿过来,闻了闻。
“啧!不是百花醉。”
洛长歌闻言哭笑不得,道:“我自己在这喝什么百花醉。”
陆小凤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喝了下去,眉头皱了皱,道:“自打上次喝过百花醉,这些酒总是差了些许滋味。”
洛长歌无奈,从包袱中取出了一瓶百花醉。
陆小凤眼睛一亮,伸出双手,两指轻捏酒瓶,直接就从洛长歌那里抢走。
洛长歌敲敲桌子,道:“我等了你半天,你来了就抢我酒?”
陆小凤一边倒酒一边说:“你要是早点拿出百花醉,就不用等我了,我保准立刻出现在你面前。”
洛长歌道:“若江湖人得知,灵犀一指是用来抢酒的,怕是要笑掉大牙。”
陆小凤却不理他,径直端起酒杯,美滋滋的喝着。
一杯酒喝完,陆小凤才开口道:“怎么提前到了?”
洛长歌拿过酒瓶,自己倒了一杯,回道:“无事可做。”
陆小凤轻笑一声,道:“那你今晚可要早点睡。”
洛长歌眉头一挑,看向陆小凤:“有事?”
陆小凤微微点头,道:“明天凌晨,你随我去救一个人。”
洛长歌手中的酒杯一停,道:“好。”
……
九月十三,凌晨,明国京城。
李燕北从他的公馆里走出来,沿着晨雾弥漫的街道大步前行,昨夜的一坛竹叶青和半个时辰的爱嬉,并没有使得他看来有丝毫疲倦之色。
他此时一边走着,一边训斥着身边一位白面微须的中年人,他的左膀右臂之一,孙冲。
“我是不是告诉过你,十五之前绝不要再接大宗的生意?”
“是。”
“那么昨天晚上,你为什么还要把存在库里的六十六把鬼头刀、五十口剑和所有的弓箭全都卖了出去?”
孙冲脸色变了,他想不到李燕北会这么快就知道这件事,他不敢再答腔,头垂得更低
李燕北冷笑道:“你知不知道买主是谁?”
孙冲迟疑着,摇着头,眼珠子却在偷偷的四面转动。
就在这时,左右两旁的窄巷中,突然有两辆乌篷大车冲出来,将他们隔断在路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