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没刀,扎营的过程会很艰难不说,今天是绝对弄不好,说不定往后几天都得露营,更何况,除了刀,她还没火。
钻木取火的道理她确实懂,但是懂和做是两回事!
她不认为自己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能在从未尝试,也没经验的情况下,生起来火。
抿着红唇,汗水从双颊汇聚,再到下巴滴落到脚下的沙滩。
两个椰子的份量也不轻,她是一个从不需要干什么体力活的公众人物...
事实上,她也想过放弃,之前的几个小时,她吃了这辈子从未吃过的苦,内心极度委屈,一个人气偶像,歌手,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罪。
可惜不能,看了眼头顶上面被各国安排的工作人员控制的航拍器。
她不断提醒自己是一个公众人物,平时享有的那些好处,这时候,就得承受一些因果。
绝对得维持公众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个形象不止是外表,还有更多的其他。
......
不谈上官小舞这边,与此同时,在辰战那边,庇护所已经搭好了一个,但是辰战没有停手。
现在不是一个人了,而是多了一个女孩子,两人今天才结识,不可能等下就直接睡在一起吧...
这也太快了!
所以,辰战再次弄来了三根竹子和一些树皮。
而吃了一根芭蕉心的冯函妮也很懂事,跟着辰战,再辰战砍下一些带有树叶的树枝后,跟着帮忙抱着往礁石上走。
“辰战哥哥,你多大啊!”
跟在辰战后面,树枝带着树叶都快把冯函妮的人影给挡住了。
“我虚岁十九,你呢?”
辰战边走,边回头回了一句!
“啊!你是几月的,怎么和我同岁,你不会比我还小吧!”
冯函妮突然小声的惊呼。
随即,不等辰战开口,她就继续说道:“完了,完了,我好亏,一直叫你哥哥,你说不定要叫我姐姐的!”
辰战嘴角不自觉的翘起一个弧度。
“肯定比你大,我可是正月的!”
满口胡咧咧,事实上,辰战根本不知道自己准确的生日,他的生日,是孤儿院以捡到他的那天算的,当然,也不是一月,是六月!
“哦!那还好,我三月的,你比我大两个月,还好,还好,不亏不亏!”
辰战回头,嘴角的笑意越发明显...
这一秒,辰战感觉,孤岛之上,有个人陪伴,果然比独自一人好上很多很多...
(超过两千字的章节哦!够意思吧。
一天四更,章节字数还这么多,看到作者这么良心,你们不给点鲜花评价票什么意思意思,你们良心过的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