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真的没有一个人活着回来过?”
冯校尉想了想。“当地流传着一宗案例,不知真假。说某个外天来的农场主重病,把长工送去了。过了十来天,有天半夜这家人睁眼,看到这个长工在屋里走动,却只有一半身子。”
“什么意思?是腿没了吗?”
“是右边身子完好无损,左边没了。那个半边人站在那里,似乎还在用半个嘴同他们说话。谁那时候还有胆儿听他说什么呀?当场吓死一个,另俩人疯了。”
换做从前,魅羽也会起一身鸡皮疙瘩。但先前才从灵宝那里得了个隐身的法器,心想会不会是另一边还在,只是变成了肉眼看不到的物质?
“冯大哥,到时就劳烦你随我走一趟。见到这些买卖人之后,倘若他们肯买我,你就自己带上神水回前庭地救人。放心,我会自己回来的。”
魅羽说这话,就跟商量待会儿去哪里吃午饭一般稀松平常。身边的冯校尉则瞪眼望着她,愣住了。
过了许久,校尉叹了口气,说:“最近一两年,军中议论最多的就是长官和铮将军。没见面的时候,还以为长官这个外来人能得到法王厚爱,就是因为会法术、身手好。现在看来,长官如此重情重义、英勇无畏,连我们修罗人都自愧不如。”
******
从四天王天的空中望下去,地面上可真是个五花八门的杂货铺。时而是原始农田,时而是高产的分层式自动灌溉园。有布满高速公路的工业城商业区,旁边是空置的楼房和旧货市场。挖矿留下的深坑大洞到处都是,有的坑洞上方甚至盖了桥、铺了路。显而易见,这个可怜的天界从古至今一直缺少统筹规划,到处是自把自为的外天投资者们留下的烂摊子。
鬼影舰降落在修罗离大罔山最近的一个营地。有兵士立刻出了船,去附近的集市照魅羽的指示置办行头。冯校尉穿得还算体面,像是个大户人家管家的样子。魅羽则是个粗使丫头的模样,肩上背了个包袱,里面装着干粮和水袋,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秀珍弩揣在怀里,灵宝给她的那个银蟾蜍则被她塞入发髻中。
二人乔装改扮完毕,步行来到大罔山脚下一个中型市镇。打听到“永信当铺”的所在处后,一路找了过去。二层楼的当铺门面并不大,好像进出的客人也真的是来当东西的。
入铺后,魅羽一脸痴傻样,站在入口处东看西看,实则是在暗用探视法查探柜台后方的状况。共有两间存放典当物品的屋子,一间人员休息室,一间杂物房。然而在当铺底下有条长长的地道。地道开始时粗糙简陋,并无照明装置。过了两道铁门后,突然变为齐整明亮的通道,朝着大罔山内部蜿蜒而去。
地道的墙是坚固的合成材料,墙后是两尺厚的砖石而非泥土。每隔几步不仅有嵌入式照明装置,还有摄像头,以及一条条缓慢切割着空气的红色光线。她在特种部队时学过,这种红线一碰到不该有的物体就会发出警报,所以即使隐身潜入也会被发现。总言之,硬攻是别想了,这个基地的科技和军事力量绝非修罗军可比,只能智取。
冯校尉等四下无人时,走到柜台前,问:“地里种的南瓜不够吃,苦瓜又嫌太多。掌柜的,苦瓜要不要?”
这自然是本行当的黑市暗语。掌柜的是个皮白肉嫩的胖大叔,瞅了眼魅羽后,说:“最近改了规矩了,你知道吗?人可以留下,但货物要等五天后的正午,去东边十里处的王郭镇菜场口等着,到时会有人送过去。”
这个回答显然是出乎了冯校尉的意料。“五天后?俺这家里等着救命的,怕是挨不了那么久。”
掌柜的摇摇头。“没办法,这是上头的指示。先前有人拿到东西后就想逃走,现在要确保人平安送进山里才能交货。”
魅羽冲冯校尉使了个眼色,二人便离开了当铺。正要找个地方重新计划,远远见一个穿红戴绿的中年妇人朝这边走来,手里死死拽着个哭哭啼啼的丫头,显然也是来拿人换神水的。
二人于是走开几步,在拐角处停步。魅羽凝神探听屋里人的动静,灵识中见掌柜对妇人说了同样的话,妇人没有意见。掌柜的随即拿起一块令牌交给妇人。“取货的时候拿上这个。记着要准时,可别晚了。”
魅羽压低声音对冯校尉说:“冯大哥你先回去。我跟那丫头进山,最迟明晚回营地。”
她是打算隐身跟着别人走,这样即使红线被触动,也不会引起怀疑。
冯校尉迟疑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要不、要不就等五天,跟着那妇人……”
“咱们等不及五日。况且她也是拿人命换来的,抢她的不好。”
说完伸手进头顶的发髻中,拔出银蟾蜍的舌头,立刻隐了形。蹑手蹑脚回到当铺,见丫鬟正跪在地上,抱着妇人的腿不肯放手。
“婉姨,你行行好吧!你放我走,我这辈子给你做牛做马……”
“唉,我又不是你主人。放你走了,拿不到货,我回去还不是被打死?”妇人脸上带着不忍之色,然而还是挣脱了丫鬟的纠缠离开了。
******
此时此刻,境初正在空处天的公爵府收拾行装。昨天一天是陪祖母度过的。祖母有些日子没见,瘦了好多,面色疲惫不堪。然而医生认为没有大问题,休养一个阶段应当就没事了。当中祖母好几次问起魅羽,都被他搪塞过去了。
今早席宾和博杰少校来过,商量出发前的最后准备工作。他们给他看了无所有处天发过来的电子地图。真是个庞大的天界,地理面积至少顶四个空处天。那里的科技非常超前,有各种地下的、空中的、海上的城市,所以总人口是空处天的十倍还要多。
比较麻烦的是,对方政府虽然同意他们派船过去,但因为从来都不是盟友,武器是不能随便携带的,也不能把整个部队搬运过去。最多让来六个人,带两把防身的手枪和匕首。若是绑匪们装备精良,他们便只能请求对方政府协助。一想到这点,境初心里就很不安。
“呃,长官,”席宾在离开前,有些难为情地说,“刚才接到修罗的消息,他们不需要我们帮忙建兵工厂了。”
境初听后叹了口气。“那就算了吧。”
毋庸置疑,上次铮引见他时,苦口婆心地对他说了那么一番话,让他善待魅羽。这才没几天,他就同她闹翻,铮引肯定给气坏了。
下属离开后,境初摸了摸手腕上的手环。他不想和她联系,倒不是他心胸狭窄。再过两三年他就要进入不惑之年了,早就过了血气方刚的阶段。他要是想哄她回来,自会赔礼道歉、低声下气,只是有些问题他还没想明白。
当年他同艾祖几乎是完美组合,二人之间的矛盾都来自于她的工作。他想安定下来生儿育女,而她的工作需要她成日里东奔西跑。他已经记不得她不在家的那些晚上,有多少次从噩梦中醒来,梦到她出事了。结果最后她真的在夜摩天出事,连同肚子里的胎儿。
那时候他就想了,再婚的话绝不会找个“不老实”的妻子。已经经历过一次失去爱人的痛苦,若是同样的悲剧重演他会怎样?想都不敢想。然而老天爷一定是写段子出身的,最会和人开玩笑。他目前的女友比前妻还要疯狂十个级别不止,几乎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不要命的类型。看看她被牵扯进去的都是些什么事儿啊?可以说,分分钟都有倒毙街头的可能。
然而这些他都可以不在乎。她是个世间少有的好女孩,脾气暴躁,但对认识的人都是肝胆相照。那次他和几个修罗兵在前庭地战场被夭兹人捉去后,她想都没想就跟了过去。他被百石捉走,她用自己把他换了出来。他知道她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她的爱人——无论那人是他还是陌岩——因为岳父被巨蟒吞进肚后,她不也是毫不犹豫地钻进去救人?
所以他早就知道,她这一生都不会停歇。可这就是她,这就是他爱的那个人,既然选择了她就会接受她的一切。他唯一的要求,是他在她心中也是排第一位的那个,这很过分吗?如果她就是做不到,他还能接受吗?在想通这点之前,贸然和她重归于好是对两人都不负责任的做法。
算了,这件事还是先放放吧。好不容易得知儿子的消息,别一不留神又竹篮打水。倘若等他找回儿子后她已转投别人的怀抱,那也只能说明他俩无缘。
于是继续收拾行李。在书桌的某个抽屉里翻东西时,一个红色绸缎的荷包跃入眼帘,上面绣着传统的花鸟。他笑了,他还不了解她吗?像她这样的女人会有时间和精力做这种事?他敢打赌,荷包里要么藏着书信,要么是什么整蛊人的东西。
结果把荷包翻了个底朝天,什么都没找到。他不信,就拿出剪刀来剪。直到他的面前剩下一堆破布和烂线头的时候,他才终于意识到——这就是一个普通的荷包,是她一针一线绣了送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