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酒吧,原来并不是叫这个名字,而是叫午夜之醉,非常普通的酒吧名字。阿姆斯特朗开始只准备开个普通的酒吧,在赚钱的同时收集酒吧内人们闲聊间的奇闻异事。
言国有句古话叫“天不随人愿”,适用于阿姆斯特朗身上所发生的事情是非常合适的,酒吧开业没三天,连续两次因为斗殴事件,造成了300英镑的桌椅损坏,100英镑的酒类被波及摔碎,这是财务损失。一位爱尔兰中年人在打斗中被地面因打斗破碎的酒瓶子玻璃碎片扎伤了胃部造成了血流满地,导致停业一天收拾残局。
为此阿姆斯特朗气得差点关了酒吧,他实在是无法想象酒吧在开下去,自己会赔上多少钱,看着那些报损单,心都在滴血啊!还好查尔斯院长比较关心自己,调查到是临街的酒吧在暗中搞破坏,为的是让自己的酒吧经营不下去。
对于这种事,查尔斯院长向来不喜欢耽误自己的时间,直接让自己的管家史考特去解决。管家在调查后知道这只是一家开了不到两年的酒吧,背后有伦敦城的黑.帮在支撑,不过那个黑.帮最近貌似在和其他人争地盘。
管家就非常果断的找人一把火烧了,找的人刚好是那个黑.帮的对头手下的小弟干的,而那个小弟在曝光后就失踪了,所有人都以为他拿了好处跑了。
英国的酒吧多如牛毛,伦敦的尤其多,互相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往往新开的酒吧没几天就被同一条街的老酒吧给挤兑黄了,可即便如此,开酒吧的英国人依旧络绎不绝,历史悠久的酒吧文化已经深入英国的生活中。
英国人常说“没去过酒吧,就跟没来过英国一样”,对于英国人来说酒吧是社交的最佳场所,信息交流大爆炸的地方,就跟言国的酒楼,酒馆一样是探听消息的最佳场所。
查尔斯院长对于这家酒吧没抱什么赚钱的心思,更多的是为了帮阿姆斯特朗。
他们家两代人开礼服店,阿姆斯特朗的父亲原来是查尔斯院长父亲的家族裁缝,并且家里几辈人都是罗伯茨家族的专职裁缝。后来查尔斯院长的父亲过世后,家里有过一段时间经济拮据,大部分的佣人都主动辞退了,阿姆斯特朗的父亲并没有走,分文不取的干了十年,后来身体日渐不好就主动的离开了。
阿姆斯特朗父子利用祖辈积攒的钱在伦敦开了家服装店,生意开始时并不好,直到阿姆斯特朗父亲病逝的前两年,几名来自法之国的人到来,订制了他们的衣服在宴会上被赞誉后,生意就源源不断的到来。
名声传了出去后,没多久就引起了查尔斯院长的注意,不过并没有打扰他们的生活,而是暗中订购他们的礼服,帮他们一把,让他们的生活过得好些。
不过也许是应了言国的那句老话“人怕出名,猪怕壮”。正是因为服装店的红火,让某些人眼红,对阿姆斯特朗的服装店多次出现了骚扰和破坏,为此伦敦警察厅多次上门调查,可是最终因为某些未知因素而调查未果,案件悬而未决。
对于阿姆斯特朗,查尔斯院长并不想打扰他们的生活,可是没想到最终还是被迫插手了进来。
在服装店被骚扰两个星期后,就有中年人拄着文明杖来到服装店要求阿姆斯特朗签署一份协议,内容大致意思就是阿姆斯特朗服装店将自愿成为弗雷泽公司旗下的子公司, 阿姆斯特朗将以入股的形式加入。
中年人被阿姆斯特朗直接撵了出去,大骂神经病,说只有白痴才会同意加入那个见鬼的什么弗雷泽公司。
当天晚间,阿姆斯特朗的服装店的店门就被砸了,店内丢失了大约200英镑,遭到了破坏的店内物品价值400英镑,这种损失让阿姆斯特朗心痛的差点住了院,伦敦警察厅同时对此立了案,对于有嫌疑的弗雷泽公司进行了调查,可苦于没有证据,只能转移调查目标。
阿姆斯特朗服装店破坏案就像前几次一样,警方调查了多次无果后,同时因为有其他的案件要处理,就被放缓搁置。
查尔斯院长忙于军事学院的事务,并不清楚阿姆斯特朗的遭遇,可是不代表没有人关注这件事。
史考特管家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不管在任何方面都表现的极其的出色,这不仅表现在庄园的管理方面,包括查尔斯院长所关注的人或事都能清晰的记忆,并在适当的情况下给予提醒。
阿姆斯特朗这件事就是如此,史考特管家对于曾经在罗伯茨庄园生活过的人更是记忆深刻,更不要提身上这身衣服的制作者还是曾经阿姆斯特朗的父亲。
人的记忆就是如此,针对多次出现在自己身边或生活中的人,记忆就会异常的深刻,史考特管家不仅对阿姆斯特朗的父亲有着忘不掉的回忆,就算是阿姆斯特朗本人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