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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回乡

两天后,清晨。

罗曼推开艾玛的手臂,翻身下床,打着哈欠,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两天的辅导,不仅辅导艾玛巫师知识,还有床上学外语。

罗曼实力接近大骑士,无论是体力还是各方面都本钱雄厚,艾玛仅有骑士实力,轻易被罗曼杀得丢盔弃甲,深刻领略到学外语的乐趣。

经过两天的朝夕相处,罗曼了解到艾玛来自一个巫师家族。

这意味着艾玛的父母、爷爷奶奶、叔伯兄弟都是巫师,而艾玛起点也更高,开学便拥有魔化物品。

罗曼寻思着如果能吃上几口软饭,就能解决相当一部分的修炼资源。

但他犹豫了三秒后,就放弃了这个打算,一切命运馈赠的礼物,都早已标好了价格,他有芯片,自信能抢到修炼资源,实在不必吃软饭。

最后他低下头,亲吻一口熟睡的艾玛后,便离开了房间。

稍作收拾,背起行囊,罗曼前往飞艇空港,今天是他和威廉、乔丝约定出发的日子。

当他抵达时,两人早已等待已久,比起罗曼的轻装简从,他们排场可就大得多。

乔丝身后跟着二十个骑士,各个披坚执锐,包得像铁罐头,威廉则没那么多,约有七八个,但身上凛冽的战气表明,他们都是大骑士。

一个凡人贵族麾下往往只有数名骑士,大骑士更是稀少,这二十八位骑士,去到凡人战场简直无敌。

察觉罗曼好奇的目光,威廉解释道:

“他们都是雇佣军,我们的魔石补贴没地花,就雇了这些人,你呢?罗曼,不会就这么空着手回去吧?”

罗曼摇摇头道:“当然不是,我带了些巫师用品,其实对付凡人,没必要搞这么大排场吧?直接巫术秒杀不就好了。”

这时,威廉一把搂过罗曼的肩膀,冷笑道:“这你就不懂了罗曼,我们不仅要打赢战争,还要打某些人的脸。”

乔丝则补充道:“没错,你想啊,家里那些老不死也才骑士或大骑士,现在连大骑士都当我们手下,那些老不死凭什么不臣服我们……”

罗曼大概懂了,来当巫师的,大部分是家族次子,常年在家里不受重视,甚至经常受委屈,现在一朝得势,自然要扬眉吐气,打脸回去了。

理解归理解,罗曼却有不同看法:“我们巫师高高在上,至于和凡人置气吗?蚂蚁对你吐口水,直接摁死就好了,没必要大费周折……”

凡人家族也是蚂蚁,碍事直接屠了。

话中的森森冷意,乔丝和威廉笑容一滞,他们虽然很讨厌部分族人,但不会认为家族是蝼蚁,随手灭杀。

就好比我讨厌某个地方的人,却不会仇恨整个国家。

这时,浮空飞艇缓缓降落,几人有默契地忽略分歧,有说有笑地登上飞艇。

一天后,病毒生态区,鲜血河谷。

罗曼走出飞艇,大口呼吸着干燥的空气,在不远处,高耸的城墙若隐若现,透过滚滚风沙,依稀能看见一座城市。

这座城市有一个霸气的名字——鲜血王廷。

病毒生态区位于大陆北部,全年干旱少雨,夏热冬冷,地形平坦,东部为草原,西部为沙漠戈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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